商洛日報訊(王瑕)近期,柞水縣采取督學責任區制、教育督察員制、監測公告制、監督舉報制及問責制,對全縣120所中小學校的教學、招生、辦班、教師及收費等行為進行規范,促使各級各類學校步入依法辦學的良性軌道。
柞水縣以落實減負政策為重點,配齊配強督學,定期深入學校督導檢查,及時發現突出問題,督促解決一般性問題,并隨時反饋報告。縣上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黨政干部中選聘教育督察員,采取隨機督查、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等方式,及時提出整改建議,監督學校提高管理水平。縣教研機構開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課業負擔監測,監測結果按學年、學期向社會公布。縣教育局、各學校通過信件、電話、網站等方式,暢通家長及群眾投訴渠道,及時受理群眾投訴。縣教育局、監察局嚴格查處違規辦學及從教行為,學校出現一次違規辦學行為,給予校長警示訓誡或行政處分,責令限期整改;教師違規時,在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和評優樹模中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