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趙曉翔)近日,洛南縣下發文件,鼓勵農民加快土地流轉,大力發展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是指以農戶家庭為單位,以種植養殖業為主,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力,從事農業規模化生產經營,種植規模在20畝以上或養殖年收入在5萬元以上,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土地流轉主要通過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等方式進行,由土地轉出、轉入方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對雙方情況進行核實登記,進行收益評估,作為中介人,促雙方進行流轉價格、期限洽談,達成意向,簽訂合同即可流轉。土地流轉期限由雙方根據經營項目確定,限期超過三年者,分段確定流轉報酬或合理約定浮動比率,也可采取土地產出實物折值方式計價,對農民土地收益權進行固化,并受法律保障,農民流轉土地后離鄉進城,其承包土地不收回、不調整,對再次流轉者,要由原承包農戶同意備案,否則再次流轉無效。
該縣并制訂相關優惠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條件家庭發展家庭農場,國土、水務、交通、供電、扶貧等部門對家庭農場水、電、路、基本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等優先規劃、優先實施,工商部門開通家庭農場工商注冊綠色通道,符合條件者可申請設立有限公司,放寬登記條件,免收相關規費。家庭農場享受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同樣稅收優惠政策,對自產產品免征增值稅,對符合條件家庭農場優先安排涉農貼息貸款,鼓勵家庭農場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縣財政給予一定保費補貼。同時,該縣設立專項基金,對一次性集中連片流轉土地20畝以上興辦家庭農場者,對轉出方每畝10元獎勵,對興辦養殖類家庭農場年營業收入超5萬元者,獎勵3000至10000元。該縣計劃到“十二五”末,全縣50%以上承包土地得到流轉,家庭農場發展到2000家以上,2013年注冊登記家庭農場5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