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今年以來,丹鳳縣按照“依法治訪、訴訪分離、健全機制、大膽探索、先試先行、穩步推進”的思路,積極推進涉法涉訴工作改革試點。
一是建立改革保障機制。成立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信訪事項的審查、受理、分流、轉辦、督促、答復等事務,追加司法救助金財政預算50萬元,增撥訴前調解專項經費15萬元,為改革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二是改革運行機制。政法各部門發揮信訪、監察、督察、控申、法制、審監等作用,建立了以執法辦案過錯糾正責任制、辦案終身負責制等責任追究機制,使當事人反映的問題通過法律程序及時公正解決到位。三是健全信訪導入機制。建立“丹鳳縣涉法涉訴信訪分流引導中心”,制定暫行辦法、工作流程圖,分流引導中心依法搞好審查和受理的分類處理工作。四是創立案件預防化解機制。結合“三官一律”進社區(村)及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好訴前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探索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兩所聯調”工作,創建“125”矛盾調解工作方法,實現調解工作全覆蓋。五是規范執法辦案風險評估機制。將維護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從經濟領域向辦案環節拓展和延伸,在辦理各類案件過程中細化評估范圍,細查信訪隱患,對案件可能存在的信訪風險、社會穩定風險等進行認真分析評估,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強化聯動機制。政法部門定期溝通信訪信息,對信訪案件做到早發現、早疏導、早化解,杜絕推諉扯皮、告狀無門、矛盾激化等情況發生。七是啟動司法救助機制。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刑事被害人,按照規定在法律程序內予以司法救助。對因執法問題給當事人造成傷害或損失的依法予以糾錯、補償,4至10月已向刑事被害人救助53.74萬元。八是確立涉法涉訴信訪退出機制。對已窮盡法律程序、當事人仍然不服,經上級政法機關審核終結的案件,不再啟動復查程序,有序退出法律程序,移送縣信聯辦交有關部門教育幫扶,實現責任主體的轉移。九是完善違法上訪懲處機制。對無理纏訪、鬧訪、反復非正常訪的當事人加大打擊力度,遏制了違法上訪上升的勢頭。
目前,全縣審判機關收案數量同比上升23.2%,檢察機關受理控告申訴案件數量、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信訪案件數量同比分別下降16.7%和72.4%。全縣政法機關受理涉法涉訴信訪件次、因涉法涉訴進京赴省正常訪件次、進京赴省越級訪件次同比分別下降22.9%、23%和33.3%,總體呈現“一升五降”趨勢,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試點已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