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董 瑩)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調研工作進入集中整改階段以來,洛南縣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為切入點,以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為重點,形成了五項長效機制,切實促進了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鞏固深化。
建立輿論導向制度。洛南縣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輿論引道,及時總結提煉調研工作中的成功經驗,推廣典型做法,樹立標桿旗幟,引導全縣各部門聚焦民情抓調研,聚力整改抓落實,營造了重調研、抓整改、促落實的工作氛圍。
建立銷號備案制度。對在全縣交辦大會上集中交辦的448個交辦事項,按照“誰的問題誰負責、誰的責任誰承擔”的原則,實行解決問題銷號制度,對已辦結的交辦事項填寫《解決問題銷號登記冊》,由責任單位負責給提出問題主體予以書面回復,填寫并下發《群眾明白卡》,由縣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銷號備案。對目前難以解決和正在解決的交辦事項實行掛牌督辦,明確包抓領導、責任人員、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最遲在2014年7月底全部解決到位。
建立督查匯報制度。縣委在八大黨委的基礎上成立了八個督查指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定期對責任區范圍內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全面掌握工作動態,面對面指出工作不足和差距。對整改落實工作思想不夠重視、效果不夠理想、工作拖拉推諉的部門負責人,由縣級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
建立群眾評議制度。各鎮各部門加強與反映問題群眾的溝通聯系,做好跟蹤回訪工作,堅持以敞門評議、開門納諫、客觀公正、評優評差、以評促改為基本原則,認真開展群眾評議活動,聽群眾說真話,請群眾揭短處,確保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在評議中,鎮機關評議范圍主要為鎮領導班子成員、本鎮縣以上“兩代表一委員”,原則上不少于20人;鎮屬單位或村(社區)評議范圍主要為鎮包片領導、包村干部、村班子成員、黨員代表、群眾代表,原則上不少于10人。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綜合運用教育、行政、組織、紀律、司法等手段,進行嚴肅查處,避免“有人決策、無人負責”的現象發生。對解決問題落實不力、群眾意見較大的責任部門和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同時,將縣委、縣政府交辦給相關縣直部門交辦事項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本單位年終目標責任考核,全力推動整改工作順利進行。
據了解,洛南縣在調研階段共梳理歸納各類問題876件,目前已整改解決708件,群眾滿意率90%以上。對于尚未整改解決的168件問題,相關部門正逐件分析原因,研究解決辦法,確保按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