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俐的成都別墅荒廢20年,3年拖欠上萬元物管費?昨天突然冒出的這個消息是真是假?為了一探究竟,昨天,成都商報記者前往媒體所稱的位于成都機場路168號的順風苑小區調查,小區保安和物管工作人員表示,關于鞏俐別墅一事,物管總公司才有發言權。記者輾轉聯絡到該物管總公司的老總,他表示:目前還沒有任何確定證據表明這個“鞏俐”就是我們大家熟知的演員鞏俐。 隨后,成都商報記者又分別致電鞏俐的經紀人曾敬超和鞏俐前夫黃和祥,曾敬超回復:鞏俐在成都沒有物業。而黃和祥則直接表示,我沒聽說這件事。
物管公司無權公布業主信息
之前有媒體言之鑿鑿地表示,順風苑小區的工作人員李艾明和王若薰給記者透露鞏俐所有別墅C38號—B欠物管費達10248.12元人民幣。成都商報記者昨天下午向小區物管工作人員求證,然而這位工作人員對于C38號—B別墅的業主信息始終不予透露,同時,她一直強調不知之前其他媒體如何得到相關信息,除非業主本人,他們不會向外界透露。她說,該項目的負責人正在公司總部開會。
昨天在位于成都高朋東路的該物管公司總部,經過一番輾轉,不愿透露姓名的老總接受了成都商報記者的采訪,他首先否認了該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業主未繳納物業費帶有諸如“不高興地表示”等情緒性的表達,同時他還透露,根據物業行業的行規和行政管理條例,物管方是嚴禁將業主信息透露給外界的,“這并不符合規矩和常理,我們懷疑這個事情的真實性。”同時,由于一旦泄露業主個人信息,這會給其他業主帶來恐懼感和不信任的心理,“所以這樣的事情,我們是不會去做的。”
物管:有鞏俐名字,但不確定就是演員鞏俐
受訪老總表示,作為物業公司,他們沒有業主的產權證明,至于鞏俐有沒有該別墅單位的產權證,他說:“在前面物業公司遺留下來的系統里,有這個名字。”然而重要的是,“這個鞏俐是不是我們熟知的著名演員鞏俐?我們無法去確認。”因為物業公司的業主資料里,只有業主的姓名,并沒有身份證號碼和其他相關信息。
通過記者調查得知,該物管公司是2009年6月1日開始接手順風苑這個樓盤的,并且當時簽了三年的合約,今年6月1日即將到期。該老總認為,正因為這一點,他認為報道多半與實際情況和現場情況有所出入,媒體稱鞏俐在1992年獲贈該房產,但該樓盤的落成時間,在網上相關的登記和信息披露為1994年,這本身就有疑問。目前該小區的工作人員最多只能說出三年期間的服務情況,所以至于這套房產贈予鞏俐有沒有20年,物業公司不能做出判斷。
另外,對于之前報道的欠費金額,只能夠根據物業公司自己的系統計算和顯示,這位老總稱“到底是不是這么多,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確認。”其中,關于滯納金的依據,“我們也不曉得(報道上的)是從哪里來的。”老總表示,剛好這兩天也因為有些項目在交房,大家都沒有過來處理和確認這些事。
“我現在只能這樣表示,目前我們并不能確定這個業主鞏俐就是我們所知的演員鞏俐。”該老總嚴肅地表示。
鄰居說:鞏俐母親在此住過?
通過這位老總,記者了解到順風苑小區的開發商彭先生的一些情況,雖然他與彭先生并不相識,但據悉,該開發商在開發完此處房產后不久就離開了成都,“而且聽說不太成功”,老總說,現在的物業公司跟開發商沒有任何關系。“作為物管公司,我們只關心業主是否繳納物管費,至于她是不是演員,這個我們并不關心。”最后,這位老總說,至于誰、什么時候來補交這筆物業費,他到現在還沒有得到任何通知,并表示,如果有人以“鞏俐朋友”之名來交拖欠的物管費時,可以第一時間聯系記者,成都商報也會繼續跟蹤“鞏俐別墅拖欠物管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