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縣政法委書記王名正表示,已經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據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依法介入調查王林相關問題。
蘆溪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峽稱,縣公安局目前正在收集一些材料,尚未對王林進行立案調查。劉峽說,公安機關立案有一定手續,要求有受害人舉報,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他表示目前縣公安局沒有收到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舉報,所以還沒有辦法對王林進行立案調查。
■ 王林所涉案件
茅臺酒糾紛
“徒弟”稱1840萬買6000瓶假茅臺
“徒弟”鄒勇表示,2010年11月,王林稱,他通過關系弄到了一批“特供”的茅臺酒。“他說市面上要兩萬一瓶”鄒勇說,王林表示只賣他三千元一瓶。鄒勇買了約六千瓶,隨后分兩次向王林銀行卡打入340萬元和1500萬元。后來,鄒勇懷疑這些酒是假的,帶著樣酒到貴州茅臺酒廠核實,被確認為假酒。
對于此事,王林曾表示,是鄒勇在自己家中喝過“特供酒”后,非常喜歡,“一定要我幫他買”。他通過朋友幫鄒勇買了。自己是500元一瓶賣給鄒勇的,收了500萬元,后來退回100萬元。對于真假問題,王林答復:“已經證明是真的了,茅臺鎮酒廠的酒嘛。”
記者看到,鄒勇家中還儲藏著不少酒。箱子上面寫著貴州茅臺50年陳釀。打開后,瓶子上沒有任何標志。
鄒勇稱,他于2012年11月份向萍鄉市安源公安分局報案。昨天,萍鄉市公安局蔣姓副局長表示,案子在安源公安分局,已經受理了很長時間。目前正在核實調查情況。
今年6月份,萍鄉市公安局就這個案子給公安部做了匯報。負責此案的萍鄉市安源區分局局長楊克崎則表示,此案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安源區分局已經從王林家中和鄒勇倉庫中都取了酒樣。質監局也出示了鑒定報告。對于鑒定的結論,楊局長并未透露。
對于有消息稱,萍鄉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調查王林。蔣副局長表示,不能這樣表述。只能說萍鄉市公安局正在依法進一步調查核實中。(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