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這個湖南衛視紅極一時的真人秀節目上周五在爭議聲中落幕以后,這個話題一直在發酵。
“賺錢肯定是賺錢的,但是具體的數目我們也不知道。”4月16日,《我是歌手》的一位主創人員告訴本報記者,《我是歌手》單期節目制作成本在500-600萬元,如此燒錢,在國內電視節目制作中是罕見的,但收益肯定遠遠超出這個數。
從之前湖南衛視舉辦的《我是歌手》總決賽廣告招標會上,亦可窺見其獲利不菲。在第一季總決賽廣告招標會上,在不搭配任何額外資源的情況下,廣告創收總額超過了5000萬元,單價最高的一條15秒廣告被拍到63萬元。
“節目播出前兩期,已連續兩周拿下全國收視第一,所以我們很有信心在之后的播出期間廣告價格會大漲。”湖南衛視總編辦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以后《我是歌手》節目還將延伸產業鏈,因此在廣告收入上還將有新的增收空間。"
有業內人士估算,迄今為止,《我是歌手》為湖南衛視帶來超過2億元的收入。不過,圍繞《我是歌手》商業成敗的爭議同樣存在。
“賺錢確實很賺錢,但是盈利模式并沒有太大的創新,《我是歌手》所創造的價值遠遠高于其廣告收入,但增值的部分并沒有兌現給湖南衛視,而是被一些新媒體所瓜分,或者被無知地浪費。”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周笑評價說。
而前述湖南衛視總編辦的相關負責人則向本報記者透露說,湖南衛視也想聚合參與《我是歌手》節目的明星一起開巡回演唱會,以拓展節目后續的盈利鏈條,“但是各個明星經紀人公司都存在競爭關系,利益協調有難度”。
到底賺了多少?
4月12日晚,《我是歌手》總決賽在湖南衛視直播。整整3個半小時的電視直播打破了電視史上真人秀節目的直播時長紀錄。
據央視索福瑞收視數據顯示,《我是歌手》總決賽全國網收視2.38,份額8.33,中心城市網收視率4.34,份額12.36,雙網均是全國同時段第一。《我是歌手》總決賽在黃金時段收視破4,節目最高峰值達到25。
這意味著全國可能有超過1.5億人在觀看直播。并且,臺灣多家媒體當日進駐湖南衛視,進行現場直播。臺灣幾乎所有的電視臺以及節目都在直播或者討論這個節目。“這種現象非常罕見,也許只在北京奧運時有過。”吳暢暢自《我是歌手》開播以來就特別關注節目的走勢。
真正關注收視率的是在電視臺投播廣告的企業,而事實也證明,《我是歌手》的高收視率也“對得起”其高額的冠名及貼片廣告費用。
據本報記者了解,《我是歌手》的廣告收入主要來源于三方面:廣告的冠名權、植入廣告以及插播廣告,其廣告費并不是一成不變的。
自開播以來,隨著節目關注度迅速升溫,節目剩余的插播廣告位很快就被敏感的廣告商填滿,原本一條15秒左右8.6萬元的插播廣告位價格在短期內迅速漲價到13萬元一條。在最后一期總決賽前進行的廣告投標中,15秒單條插播廣告價格最高達到63萬元。
至于節目的獨家冠名費收入,湖南衛視一直未透露具體數額。但作為獨家冠名企業立白此前公開表示:“通過現在的(收視)情況來看我們的花費是值得的。”業內人士分析,立白此番的冠名費用為1.5億元。
可見一斑的另一點是,此前有媒體報道,為表彰《我是歌手》節目因收視排名獲全國網同時段所取得的優異成績,湖南衛視給予該節目制作團隊、總編室等部門嘉獎,并發給獎金100萬元。
“盈利模式沒創新”
盡管贏得了巨大的營收,但對于《我是歌手》的商業成功,媒體專家們在評價上卻有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