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第二水廠工程建設項目正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原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現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示內容如下:
一、項目基本概況
項目名稱:山陽縣第二水廠工程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山陽縣縣城工業園
項目總投資:建設項目總投資2183.59萬元。
建設規模:采用淺層地下水作為水源,新建2座輻射井,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法對原水進行深度處理后,經消毒后由二級加壓泵站輸送至配水管網。日供水規模8000m3/d,設計水量為8400m3/d。服務范圍為主要為臨近居民用水、山陽縣縣城工業園及西河新區用水。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
項目施工過程主要產生的影響為施工期揚塵、施工噪聲、施工固廢及施工廢水。項目投產后大氣污染主要為食堂油煙、少量臭氧接觸池的溢出臭氧及消毒過程少量二氧化氯無組織排放等,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反沖洗水等,固廢主要是為廢活性炭、預處理池沉沙和生活垃圾,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噪聲。
三、項目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項目施工期的廢氣、廢水、噪聲及固廢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施工期環境影響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對環境影響較小。
項目運營期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如下:
1、廢氣治理措施:項目在污染物控制措施上針對各個廢氣排放源的特點采取環保措施處理,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
2、廢水治理措施: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山陽縣污水處理廠。反沖洗水為清凈下水,用于廠區綠化及道路灑水。
3、噪聲治理措施:選擇低噪聲設備,主要噪聲源采取安裝隔聲罩、減震墊及廠房隔聲等措施減振降噪。
4、項目固廢均得到綜合利用和合理處置。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山陽縣第二水廠工程建設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當地規劃;在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較小。從環境角度分析,項目建設可行。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需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可到浙江瑞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火炬路中段企圖時代;聯系電話:029—63656015,聯系人:徐工。
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山陽縣自來水公司;地址:山陽縣城關鎮;聯系電話:13909148366,聯系人:陳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調查范圍為擬建項目周邊受項目直接影響的公眾,其中90%以上被調查公眾生活、居住或工作在評價區內。
本項目進行公眾參與目的在于收集、征詢工程所在評價區內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并將公眾意見歸納后呈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供審批項目時參考。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參與調查采用走訪、隨機發放問卷形式進行。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示起10日內。
山陽縣自來水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