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爾濱市正式出臺《關于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在中小企業創業興業、技術創新、開拓市場、加快成長以及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等方面都制定了相應的支持政策。
根據國家最新小微企業劃分標準統計,截至2011年末,哈爾濱市共有小微企業45012戶(不含個體工商戶351955戶),占全市企業總數的98.63%;小微企業從業人員110萬人左右,占全市城鎮就業比重達40%,小微企業已發展成為哈爾濱市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在這種背景下,哈爾濱市推出了《關于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該政策規定,哈市為扶持中小企業創業興業,將放開企業經營范圍,對企業注冊由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取消首次出資限制,免予提交公司驗資報告。對一般經營項目實行自主申報制,不與經營場地、注冊資本等條件掛鉤。放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允許企業“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對企業在同一區、縣(市)行政區域內且無前置審批的,除主要辦公場所外,可根據需要增設多個經營場所,同時允許一個地址登記為多家企業住所,超出登記機關轄區的經營場所按分支機構登記。
為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哈市將對企業承接高校、科研機構且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具有有效職務發明專利的科技成果在市內轉化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項目資金補助;對企業轉化的項目年度投資總額或年度新增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按其年度投資總額或年度新增產值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項目資金補助。鼓勵企業提升品牌價值。對企業新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政策還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成長,鼓勵轉企升級,對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轉型為企業的,其原有名稱字號可予以保留,并視企業對地方經濟貢獻情況,連續3年給予補助;對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轉型為科技型企業的,對其所開發的新產品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項目資金補助;鼓勵企業擴大規模,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對經認定由中型企業發展成為大型企業的獎勵100萬元,對新進入的有研發活動的規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按其研發項目投入的10%給予項目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哈市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要不低于全部貸款的平均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時支持企業多渠道融資。對中小企業向融資租賃公司租賃生產設備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30%,連續3年(不超過租賃期)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設備租賃費用補助;對中小企業采取股權融資的形式引進私募基金、風險投資機構和戰略投資者的,按引進資金總額的1%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申報上市并被國家證監會或境外證券監管部門受理的,給予100萬元的獎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