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警方押解潛逃13年的嫌疑人姜某抵達北京西站。2000年,某國企財務副經理姜某貪污百萬公款潛逃,被列為公安部B級逃犯。
新京報訊 13年前,某國企財務部副經理姜某因挪用公款借給他人,到期無法歸還,攜其管理的100多萬公款潛逃。為順利逃匿,他偽造身份證、戶口本,并利用虛假身份欺騙他人,在已有妻兒的情況下,再次娶妻生子。
大興檢方一直未放松對姜某的追逃,于今年將其控制。10月12日,檢方將姜某以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偽造國家機關證件、重婚4項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財務副經理攜公款潛逃
昨日上午,大興區檢察院對國企高管姜某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并攜款潛逃一案進行了通報。
據介紹,2000年7月20日,大興區檢察院反貪局接到某國有公司報案,稱其公司經營財務部副經理姜某在職期間,未經單位許可,先后多次私自將單位公款150余萬元從公司賬戶取出后不知去向。
當年,北京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5726元,姜某涉嫌貪污數額相當于近百人的年工資總和。在接到報案后,大興區檢察院迅速展開調查,并于7月24日以姜某涉嫌貪污罪對其立案偵查,8月2日決定逮捕。同年8月28日,公安部發布B級通緝令對姜某進行全國通緝。
逃匿13年后線索浮出
由于姜某逃跑時精心策劃,加之其與原來同事、家人都斷絕來往,致使追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檢察官依據蛛絲馬跡一路追蹤至哈爾濱、桂林、海南等地,但均無功而返。
直至2013年3月的一天,追逃小組發現姜某的父親有一筆來自四川成都的匯款,并與四川方面有三條通訊往來。姜某一家祖籍東北,現居北京,在成都沒有親屬,與四川方面并無社會關系和來往,綜合分析,偵查人員判斷四川省可能為姜某的隱匿地點。
涉嫌4項罪名被公訴
在當地協助下,追逃小組通過銀行匯款監控,確定為姜某。6月28日下午,姜某被辦案人員控制。
此時,姜某已在成都以姜志國(化名)的假身份生活、工作,并在其已有妻室的情況下,又與本地的一名女子結婚、生子。
據大興區檢方介紹,經詳細偵查,姜某涉嫌挪用公款50萬元、貪污130萬元。
10月12日,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偽造國家機關證件、重婚罪對姜某提起公訴。
■ 故事
車內常備換洗衣物 隨時準備再逃
姜某自稱壓力大,逃亡13年從不敢早睡;用假證結婚直到被抓才露逃犯身份
工作5年就能成為財務部副經理,還負責公司數百萬的資金周轉處理,在同事眼中,姜某算是“非常能干,有前途”的人。
但沒人知道,因私自挪用50萬公款借給別人無法歸還后,他捅下的財務窟窿越來越大,最后攜款百余萬失蹤。作為公安部B級逃犯,姜某四處逃亡,雖最后再次結婚生子定居下來,但他還是“每天都做著被抓的心理準備”。
公款有借無還攜款潛逃
檢方調查顯示,1992年,職高畢業的姜某進入某國企財務部,因處事靈活且業績出色,頗得領導信任,入職5年就成為財務部副經理。
1999年,他認識了某證券公司負責人孫某,得知可將公司閑置資金存放該公司獲取高于銀行的利息后,遂向領導建議,他也成為具體操辦此項業務的負責人。
每次,他將公司數百萬資金存進該證券公司,而他自己也跟證券公司商定了一個高于給單位的利率,從中賺取利息差。在此期間,他也認識了不少社會朋友,花天酒地讓他入不敷出。
姜某稱,其間一名朋友以高息向他開口借50萬元,他便從單位在證券公司的賬戶中私下取出50萬,借給了對方。但約定的三個月還款期限到了,對方卻沒了蹤影。為了補上虧空,他又將公司的150萬元轉到以妻子名義開設的賬戶里炒股,結果反倒虧了近30萬元。
眼看自己捅下的資金“窟窿”越來越大,姜某也越來越害怕。2000年四五月份,姜某產生了攜款潛逃的想法。為給逃亡做準備,姜某通過轉賬和提現的方式,分多次將妻子劉某股票賬戶中的104萬元公款轉走。為順利出逃,姜某特意辦了兩個假身份證,一個叫姜一飛,另一個叫姜志國。姜某利用姜一飛的假身份證,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將貪污款中的40萬元存入卡中。出逃前,他揮霍了20萬元左右,又隨身帶了40萬元現金。
謀劃好一切之后,在2000年5月初的一天,姜某趁妻子出門上班后,帶上他早已準備好的隨身物品和機票離開家飛往桂林。
逃亡途中結婚生子定居
姜某在桂林游玩了半個月左右,去往重慶投奔自己的表哥孫某。這期間,他還約北京的情人張某到重慶游玩,每次住宿都是用張某身份證登記,而他負責支付費用,當張某離開后,他擔心暴露行蹤,再也不與其聯系。
隨后,姜某隨表哥去了成都,并定居下來。
剛到成都,姜某一直處于無業狀態,其間他賣過服裝、賣過狗、做點小生意,但都沒賺到錢,平日他主要依靠他攜帶的公款度日。
2002年5月,經人介紹,姜某與本地女子楊某認識,二人很快確立戀愛關系。交往期間,為騙取楊某信任,姜某謊稱自己家住東北,父母離婚后自己跟父親生活,他受父母離婚影響很深,就一直想離開家,高中畢業后考上了人民大學,畢業后在北京的一家國企工作,后因跟單位領導吵翻了,就辭職來了四川。
兩年后,姜某與楊某結婚。為了能夠順利辦理結婚證,姜某還特意用姜志國的假身份證辦理了假戶口本。
與楊某結婚時,姜某攜帶的公款已經揮霍得差不多了。后到一家地產公司任行政人事部經理。之后他考取了物業企業經理資格證書、信用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法務師等資格,憑借較高的物業管理知識水平和管理經驗,他基本上是三年一跳槽一增薪,其待遇也從最初的每月3000元,升至1萬元,直至被控制時,姜某的年收入可達20萬元。
防被抓從不坐火車出行
從2000年出逃以來,他說自己始終不敢放下警惕,并隨時做好再次出逃的準備。
他在自己平日隨身攜帶的包中裝上所有證件,如銀行卡、假戶口本和假身份證。他還隨身攜帶著一張自己撿到的身份證,外出住宿或需要刷身份證時,都使用這張證件。他還一直在自己車的后備廂里放上一個行李箱,里面裝有換洗的衣服。在成都的這些年,他從不坐火車出行,也很少離開成都周邊。
姜某還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潛逃期間,他與父親聯系時,并沒有通過直接打電話的方式,而是將自己的身份信息隱藏在一條廣告短信中,發給父親,等待回電。
今年6月28日,姜某在家門口被控制。
直到姜某歸案,他在成都的妻子楊某才知道,姜某是個逃犯,與自己登記的姜志國只是姜某的假身份,同時姜某在北京早已有妻室。
“這十幾年我的壓力很大,沒有一天敢早睡,只要一躺下腦子里都是自己犯過的事。”10月初,姜某在接受檢方訊問時說,“我每天都做著自己會被抓的心理準備,可又心存僥幸。被抓獲時,我心里想,這事總算要有個了結,我解脫了。”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盧漫
本版攝影/通訊員 劉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