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據和解協議,霍震寰有責任將南沙的權益注入長房新成立的公司China Option New Co.,令出任股東的長房5個子女得益。但霍震寰沒有披露有權透過有榮有限公司用一元回購基金會所持的南沙項目權益是違反了協議,沒有完全揭示自己一方的權益。如果霍震宇、霍麗萍及霍麗娜知道在簽署和解協議后,不會分得南沙項目的權益,他們不會簽署。而他們也不會同意未經核數,便將霍興業堂有限公司的價值定為670億港元。
代表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表示,南沙項目的四分之一權益早年已轉讓予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基金要按照霍英東的遺愿行善,如果將權益拿出來當遺產分配,便等同違背父親的遺愿,而且南沙權益只屬于長房兄弟姊妹之間的私人恩怨,不應阻礙二、三房家族成員根據和解協議獲得分產。
長房女兒少收花紅 加入爭產
長房另一女兒霍麗娜的代表律師同樣要求重開爭產官司,又指霍震寰違反和解協議。代表麗娜的律師陳靜芬則指,在震霆和震宇派發股息、物業轉名、印花稅、委任麗娜加入霍英東基金董事局及針對有榮有限公司回購權等事項都未有履行前,法庭不應擱置聆訊。陳又透露,和解協議規定麗娜可收到2600多萬港元股息,但震宇今年一月發信指她欠霍興業堂2100萬港元,故扣除后只派她570萬港元。此外,協議規定要把一個價值逾3700萬港元的半山龍景樓單位轉名給麗娜一方,但有關條款現仍未落實。
另外,霍麗娜原準備以3670萬港元,向霍家名下公司Pacific Ship Building Co Ltd購入一項物業,但母公司Pacific Island 卻回信表示已開會決議,不能作出物業轉讓,Pacific其實是由二哥控制。霍麗娜和霍麗萍于今年1月去信姑媽霍慕勤詢問原委,因姑媽亦是共同遺產執行人,但姑媽只回復說事件會交由律師跟進。
神秘家族
長房馳騁政商界
二房三房“不得從商”
本來神秘味十足的富豪家庭,隨著爭產曝出,他們錯綜復雜的家庭關系和糾紛,便逐步被大眾一覽無余。霍英東有三個妻子,共有13個子女,除安排長房三子接班外,其他子孫均遵從霍老“不得從商”遺訓,多從事醫生、律師等專業。也正是因為此,除了在政商界身居要職的長房三子霍震霆、震寰及震宇,其他子女的社會活動都相對低調,鮮有現身媒體。
霍英東早在1978年5月已立遺囑,指定由胞妹霍慕勤夫婦、長房兒子震寰及震宇為遺囑執行人及受托人,對各房遺產分配已有安排,在他逝世后20年內,不得分配剩余遺產,各房可按月支取生活費。
霍老以澳門旅游娛樂公司兩成多股權成立的霍英東基金,估值高達100億港元,負責基金會運作的管理委員會,向來由長房的震寰和震宇主理,后來特別加入二房三房代表成為董事,希望平衡各房利益。
霍震寰掌管家族事業
財權最雄厚
曾有消息指出,霍英東最初屬意長子霍震霆接棒事業,但后來改由霍震寰擔任大掌柜。霍震寰自加拿大學成歸來后,霍老便安插他在名下公司擔任要職,以“父子兵”姿態縱橫商場。霍震寰后來迎娶了臺灣影星陳琪琪。
作為父親遺產執行人之一兼本次爭產案的首被告,霍震寰在案件中似處于被長房其他5兄弟姐妹孤立的狀態。他被指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間,出示不同版本的“家族安排備忘錄”,自行建議處理遺產方法。
震宇接手南沙事業
震霆接手體育事業
爭產案的提告人霍震宇是霍家幼子,也是霍英東遺產執行人之一。霍震宇接手的是父親霍英東的晚年心血“南沙計劃”。霍老在生時過往巡視南沙業務,震宇都陪伴在側,反映霍老對他寄予厚望。
作為霍家長房長子的霍震霆,在爭產案中卻并非主要角色,他亦并非霍英東遺產的執行人。霍英東在世時在體壇地位超然,早年已培育長子震霆繼承這項事業。10月28日是霍英東的祭日,霍震宇及霍震霆也分別帶同兒子到柴灣香港佛教墳場拜祭先父。作為大哥的霍震霆亦不諱言,希望家和萬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