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最近引發爭議不斷。
一些地方嘗試大病提取公積金,支持者認為這是“人性化之舉”,反對者則覺得純屬“拆東墻補西墻”。面對“提取難”、“范圍窄”、“門檻高”、“收益低”,人們不禁感慨,“有錢花不得,眼睜睜看著貶值,實乃人生一大憾事”,甚至有人質疑公積金已然成了“劫貧濟富”的工具。
曾經給不少人帶來實惠的公積金,現在為何飽受詬病?更有觀點認為,公積金已經到了討論存廢去留的時候。本報記者對話了該觀點的持有者——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鐘茂初教授。
“公積金制度的資金互助目標早已有名無實”
記者:前些年使用過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人都表示確實從中獲益,但近年來,對公積金的質疑聲卻越來越多,您認為主要由哪些原因造成?
鐘茂初:公積金制度的初衷在于建立一種國家支持的社會互助購房基金,通過民眾住房資金的積累和周轉,采取金融互助的方式,提高全民的購房支付能力,同時也促進住房分配體制的轉變和政策性抵押貸款制度的建立,進而推動住房建設。公積金出臺時的設想是,職工工作到40歲左右才有可能購房,而購房之前的一段時期繳存的公積金就可為其他人提供互助資金。
然而時過境遷,住房分配制度已經改變,購買住房的貸款制度也基本完善。公積金制度的資金互助目標早已有名無實。
因為每個人都設法盡早使用,那么誰都無法“借用”到別人的資金,而只能是各自使用自己賬戶的資金。另外,由于中國人偏好于購買自有住房而不愿意租房,所以人們剛參加工作就考慮購房。只要購房,那么他就預支了他未來的公積金,根本不可能再為他人提供互助資金。再者,每個人工作30年左右,貸款25年左右。每個人都設法貸款或支取,根本無法“互助”。
記者:有觀點認為,目前住房公積金具有“劫貧濟富”的嫌疑,造成了很多不公平,在您看來,是否存在這樣的問題?
鐘茂初:在現行的公積金運行機制下,繳納的公積金如果不設法盡早使用的話,幾乎就是一筆強制性的超長期存款,并且手續更繁瑣、收益更低。
無力購房的低收入者被強制性地繳存公積金,供中高收入者低廉地使用公積金貸款,而這些無力購房者還要承受利息損失,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另外,這樣的制度安排對于已有自有住房者和無意愿購買住房者,也是不公平的。
另外,由于政策上的漏洞,使得公積金在某種意義上成了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變相福利,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不同性質的企業之間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不一,導致職工總收入的差距越拉越大。
“公積金的年利率低于銀行存款利率,是極其不合理的”
記者:公積金的年利率低于銀行存款利率,也就意味著公積金“躺著縮水”,存在貶值風險,您如何看待這樣一個問題?
鐘茂初:公積金的年利率低于銀行存款利率,是極其不合理的。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既然公積金限制了存取自由性,那么就應當在收益方面給予適當的補償,而現在的政策規定卻是相反的。
沒有及時使用公積金的民眾,承受了政策的不公平。在法理上來說,公積金屬于個人資金,這就不同于國家有一定投入的其他社會保障資金;另外,公積金屬于可以獲取正常收益的個人資金,也不能用分攤一定風險損失的保險金來對比。
公積金的年利率低于銀行存款利率,也從一個方面真實地反映了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資金運營能力遠低于專業的金融機構,或者說公積金管理部門這個半官方的機構大大增加了資金運營成本,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