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韓旭)隨著動車組列車開行的不斷增多,吸煙逼停動車的事件時有發生,從新年第一天起,如果乘坐動車組列車時抽煙,將會面臨最高2000元的罰款。本周三開始,新《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
與2005年頒布的《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相比,《條例》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調整了鐵路安全管理體制;二是按照政企分開和精簡行政審批的要求減少了行政許可事項;三是增加了保障鐵路建設質量安全的規定;四是充實了保障高速鐵路安全的規定;五是完善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的規定。此外,《條例》還對違反《條例》行為的法律責任作了修改完善。
《條例》中,特別加入了對動車組內禁煙的限定。該條例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明確規定了16項禁止實施的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其中,2014年1月1日起,動車上將出現“天價煙”:抽一支煙將面臨最高2000元罰款。
另外,對于違反新條例中規定的16項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如非法攔截列車,在鐵路線上行走、放置障礙物,拆盜、損毀鐵路相關設施、安全標志,鉆車、扒車、跳車,從列車上拋扔雜物,強行乘坐或以拒絕下車等方式強占列車等,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