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今天發布消息稱,到目前為止,國土資源部在已取消和下放11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現保留行政審批事項54項,未來3年還將取消、下放14項。下一步,國土資源部將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4月以來,國土資源部全面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摸清真實情況,實事求是提出取消、下放或保留的處理意見。經過整治,12類項目用地和小面積零星分散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權、衛片執法檢查約談和問責權下放到省。
針對目前接辦分離制度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部開展的專項整治提出,提高政務大廳受理行政審批事項的覆蓋率;加快推進行政審批要件的規范化和標準化;不斷加大行政審批標準、程序和結果的公開程度。據統計,在保留的40項行政審批事項中,應當納入政務大廳受理范圍有12項,已實行統一受理的有8項,比例達67%。
這位負責人說,下一步,國土資源部將按照“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標準規范審批”、“無標準不受理”以及政務公開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審批事項,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同時,規范和優化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加強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嚴格規范審批的實施主體、條件、程序、期限和收費標準等內容,減少自由裁量權。
國土資源部表示,將嚴把行政審批的入口與出口,嚴格執行接辦分離制度,堅持“無標準不受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