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早安山東》報道,去年2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秋季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昨天,山東省教育廳網站發布了《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對研究生學費標準做了明確說明,學術型碩士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不超過10000元。省屬高校專業型碩士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0000元,博士不超過13000元。“211”、“985”工程建設高校專業型碩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6000元。
MBA、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由高校提出意見,報省物價、財政、教育部門備案后執行。
收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規定。
高校收取學費后,不得再向學生另行收取實驗實習、論文輔導、畢業論文答辯等其他費用。
實行學分制收費的,按照省物價、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學分制收費相關規定執行。
收費標準將于今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