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18日訊 記者崔文苑 曾金華報道:審計署今天發布了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結果表明,3家金融企業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支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也普遍存在著違規發放貸款、公款私存、風險控制薄弱等問題。
“針對不斷發展變化的經濟金融形勢,我們強化了審計監督力度,有效揭示了國有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重大風險隱患,及時提出完善金融管理體制機制方面的審計建議,促進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說,2013年,審計署組織200多名審計人員,對上述3家大型金融企業總部及其所屬的23家分支機構和直屬企業進行了審計。
據了解,此次審計發現了一些問題。比如,3家金融企業的一些所屬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等違規經營問題仍較突出,主要是向手續不全或資本金不足的項目發放貸款、違反規定程序向企業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及開立信用證業務等,以及違規化解不良貸款、超范圍吸收存款及違規動用企業繳存的準備金。又比如,金融企業部分業務經營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部分境外投資盡職調查或后續管理不到位。再比如,部分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主要表現為虛列支出、公款私存、多計支出、少計收入、違規列支職工福利性支出及使用虛假發票報銷費用等。
這3家企業高度重視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積極部署整改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審計指出的具體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3家企業共制定、修訂工作流程及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216項,并通過嚴格問責,嚴肅處理了有關責任人。
該負責人建議,金融企業首先應繼續優化信貸投向結構,在業務創新的過程中繼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產品流程,提高境外投資能力,加強項目投后管理和風險控制。同時,應嚴格執行獨立審貸制度,嚴密監控貸款資金流向及用途,不斷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