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6月30日發布公告,其全資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銷售公司)經重組后,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推動銷售公司從油品供應商向綜合服務商轉型。
這是中國石化在今年2月宣布率先推出油品銷售業務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實現混合經營、4月完成油品銷售業務重組后的又一重大舉措。
在引資比例方面,公告明確,本次引資引入的社會和民營資本持股比例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中國石化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在社會和民營資本持有銷售公司股權比例不超過30%的情況下確定投資者、持股比例、參股條款和條件,組織實施該方案及辦理相關程序。本次引資不會采取公開發行證券的方式進行,最終引入的投資者數量將符合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引資流程方面,將分兩個階段多輪競價。根據公告,本次引資采用多輪評選、競爭性談判的方式,分階段實施。其中,第一階段是選擇和確定投資者;第二階段是談判交割。同時,引資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原則。中國石化和銷售公司將共同成立由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和內外部專家組成的獨立評價委員會對選定的意向投資者進行評議。
在投資者的選擇方面,體現“三個優先”,即產業投資者優先、國內投資者優先、惠及廣大人民的投資者優先。公告指出,選擇潛在投資者及確認投資額度將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是潛在投資者對銷售公司的報價及其擬投資規模;二是潛在投資者是否可與銷售公司實現優勢互補,是否可成為銷售公司業務發展的合作伙伴;三是潛在投資者是在境內還是境外注冊;四是潛在投資者是否可惠及廣大的中國公眾;五是潛在投資者的行業地位、品牌形象和聲譽、財務實力;六是潛在投資者意向的持有期限;七是潛在投資者現有業務或其主要投資領域與銷售公司、中國石化或石化集團下屬其他主要企業的主營業務不存在明顯利益沖突。
根據公告,引資完成后,中國石化將和投資者一起,按照市場化、規范化、專業化的思路完善銷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體制機制。具體而言,一是銷售公司將建立多元化的董事會。除中國石化派出董事以外,還將引入代表社會和資本的董事及獨立董事、職工董事。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并計劃在董事會下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風險與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二是優化公司管理構架。建立導向明確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實現市場化、契約化、職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目標;建立市場化的薪酬體系和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記者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