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寇佳麗
7月11日,據中國政府網官網消息,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同意在沈陽等6個城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
依據《批復》,國務院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陽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漢市、廣州市、成都市等6個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城市暫時調整實施《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旅行社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的有關規定。
《批復》附件列舉了多項“調整實施情況”。例如,“允許在沈陽市、南京市、廣州市、成都市設立并符合有關條件的外商投資旅行社從事除臺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游業務”,“將外國投資者、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者、臺灣地區投資者投資設立的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審批權下放至南京市、杭州市、武漢市、廣州市、成都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在廣州市允許外商投資社會調查,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等。
“這是我國在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方面邁出的新的步伐。新舉措將助力相關城市構建更加優質、多元化的服務體系,同時豐富消費端供給,進一步滿足當地居民對醫療、養老、娛樂等的需求,激發消費意愿、釋放消費潛力。”星圖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付一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6個城市分屬不同省份,其在實現服務業優化的同時也將為周邊地區發展收集有效經驗。
《批復》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相關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據上述調整,抓緊對本部門、本省市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作相應調整,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與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任務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批復》提出,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相關省市人民政府對上述調整實施情況及時組織評估,在相關城市試點任務結束前及時商司法部研提后續工作建議,穩定經營主體預期,保障工作有序銜接。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劉春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批復》涉及的6個城市,均在文旅產業或者娛樂業有良好表現,若在暫時調整期間取得顯著效益,后續可能會得到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