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2月8日電 (記者 趙建華)財政部研究起草了《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介紹,為加強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簡稱注會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維護考試公平公正,對現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起草形成征求意見稿。現行《辦法》共34條,本次修訂共新增1條、修改31條,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總則部分。完善適用范圍和條款表述;根據考試工作實際,對監考人員進行違規處理時的報告工作條款進行調整。
——關于第二章報名人員、應考人員違規行為的處理措施部分。調整細化違規行為條款,以適應機考及紙筆兩種模式的考試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對部分條款調整完善,提升可操作性;完善考試全流程違規處理;完善對違規獲取免試資格行為的處理措施;調整、新增條款,體現“從嚴管理”的總體要求。
——關于第三章對考試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違規行為的處理措施部分。補充“其他相關人員”作為處理主體的相關表述,提高辦法適用的覆蓋面;結合機考模式,新增、調整相關具體違規行為條款;結合違規處理工作實際需要,調整部分條款表述;堅持從嚴管理,強化處罰力度。
——關于第四章違規行為的處理程序部分。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既為處理工作提供了明確的制度依據,又能夠充分保障應考人員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違規考生信息披露工作規定。
與此同時,進一步規范了相關表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