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11月4日,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江西、青島等地稅務部門曝光近幾年依法查處的6起網紅和網店偷稅案件。分別是:
一、國家稅務總局赤峰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郭鑫鑫偷稅案件。經查,2020年至2022年,郭鑫鑫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銷售舞蹈課程等經營活動,通過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41.01萬元。2024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赤峰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68.8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二、國家稅務總局吉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平臺銷售偷稅案件。經查,2020年至2023年,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在互聯網平臺注冊的網絡店鋪,通過賬外經營、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67.52萬元。2024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吉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17.70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三、國家稅務總局哈爾濱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哈爾濱紅博商貿城女人世界網絡店鋪偷稅案件。經查,2022年至2024年,哈爾濱紅博商貿城女人世界網絡店鋪以網絡直播銷售女裝,通過隱匿銷售收入、虛假納稅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合計112.48萬元。202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哈爾濱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89.0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四、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常州以馬內利塑業有限公司網店銷售偷稅案件。經查,2018年至2022年,常州以馬內利塑業有限公司在互聯網平臺開設店鋪,通過以個人賬戶收取互聯網平臺銷售款等方式隱匿未開票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共計101.67萬元。2025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25.28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五、國家稅務總局南昌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南昌市東湖區上品屋服飾店線上銷售偷稅案件。南昌市東湖區上品屋服飾店2017年4月在登記機關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后一直未辦理稅務登記信息確認,長期未申報納稅。2017年至2024年,該服裝店通過拆分經營、隱匿互聯網平臺銷售收入等方式,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共計366.89萬元。2025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南昌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669.58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已追繳入庫,罰款正在追繳中。
六、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市南區尚品優食品店直播銷售偷稅案件。經查,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市南區尚品優食品店在互聯網平臺開設直播店鋪銷售海產品,通過個人賬戶收款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共計177.12萬元。2025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08.8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依法納稅是每一個經營主體的法定義務。網絡平臺并非法外之地,通過個人賬戶收款等手段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偷逃稅行為將受到法律懲處。互聯網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自覺增強稅法意識,按規定如實申報收入信息,堅持合規經營、誠信納稅。稅務部門將在不斷優化稅費服務的同時,持續完善新業態稅收監管,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稅收秩序,更好促進平臺經濟長期規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