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日前通過《關于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的意見》,將采取取消零售限價、網上陽光采購、建立常態儲備、優先注冊審批等新措施,破解常用低價藥品的供應保障難題。
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不足甚至斷供,是長期以來存在的老大難問題。廉價藥短缺事件頻頻上演,主要原因恰在于其價格低廉,生產企業無利可圖甚至虧本,于是紛紛放棄生產。部分藥價之所以越“降”越高,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藥企熱衷于生產替代藥品,以規避政府確定的藥品“降價圈”,替代藥品的療效可能不及原來的藥品,藥價卻漲了好幾倍。讓廉價“救命藥”重回市場,有助于拉低總體藥價,緩解老百姓“看病貴”問題,這是關乎民生的惠民之舉。
通過取消低價藥最高限價等措施,讓藥品價格回歸價值規律軌道,有利于充分調動企業生產供應的積極性,保證臨床用藥需求。相關部門應充分落實鼓勵低價藥品生產供應的政策,建立起廉價藥持續供應的長效機制,確保我國藥品招標中“降價死”、“藥價虛低”等消極現象逐步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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