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接二連三發生的投資擔保公司倒閉,老板“跑路”事件,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示:目前,社會上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或者是投資管理公司等投融資中介,均不能吸收公眾存款、開展理財業務。從陸續曝光的案件來看,這些投資擔保公司的業務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廣大市民要樹立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參與非法金融活動風險自擔。想要投資理財,可以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比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信托公司。
調查中,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介、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公安部門表示,對于涉嫌非法集資的投資擔保公司,一經立案,堅決查處。對于已經跑路的非法集資者,無論跑到哪里,也要抓捕歸案。目前,西安市各個公安分局的經偵大隊已經抓捕了一批涉嫌非法集資者,案件正處于進一步偵查階段,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還是那句老話:天上不會掉餡餅,有時也許看起來像餡餅,但其實是陷阱。要投資理財,讓自己的錢賺錢,還是要找正規的金融機構,否則,后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