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的偷工減料讓防波堤在海浪面前不堪一擊。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防波堤的兩個堤頭均已坍塌損毀,防波堤內側護面大段大段地被海浪掏空,如不修繕,500米長的防波堤用不了多久就將被海浪沖垮,沉入海底。
如此的偷工減料也暴露出負責工程質量全程監控的監理單位根本沒有履行應有的質量監督義務,監理機制形同虛設。
八所中心漁港的監理單位海南水運工程監理所在收取了62.98萬元的監理費之后干了些什么事情?從工程的質量問題及施工記錄資料上,海南省審計廳即發現,海南水運工程監理所的個別監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相互勾結,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在施工的開始階段,監理人員對大量明顯偷工減料的違規行為不加以制止;在施工的整個過程中,監理應該遵循的規范形同虛設,部分關鍵工程資料記錄缺失;在施工結束后,監理在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圖上簽字確認,使其順利通過驗收。
初期串通投標預示漁港“豆腐渣命”
八所中心漁港的命運在其進入招標階段即開始被左右。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審計報告中發現,八所中心漁港招標的有關各方均涉嫌交互違規串通投標。
最先是投標人之間的相互串通。漁港的一標段港池航道疏浚工程共有5家投標單位遞交投標保證金,中標單位為中基公司。審計的結果發現,中基公司于2007年8月2日遞交投標保證金,于2007年9月12日由一名叫林振興的人員領回投標保證金。可疑處在于,同年8月1日,林振興還代表了另一投標公司梅州怡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遞交了投標保證金,“兩個單位辦理領回及遞交投標保證金等招標事宜均為同一人。”
漁港的三標段護岸及后方陸域回填工程共有4家投標單位遞交投標保證金,分別來自湖南、海南、廣東、武漢等四個地區,中標單位為海南航務公司。奇怪的是,這4家來自全國各地的不同單位卻均由一名叫符世光的人于2007年8月13日遞交投標保證金。
其次是工程施工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相互串通招標嫌疑。在二標段防波堤的招標中,共有廣州建港公司、長江重慶航道工程局、廣東中海工程建設總局、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家單位遞交投標保證金。夸張的是,5家投標單位的保證金在開標前仍未繳納,直至投標結束后才由時任東方城投公司辦公室主任的符桂江在不同的時間補交投標保證金。
最后是工程監理投標人之間存在串通投標嫌疑。根據項目監理招標文件要求,凡參加監理投標的單位須提交監理近三年完成的主要業績及證明材料。監理投標人廣州海建公司與廣州南華公司在占評分比重最大的監理業績部分(占總比分45%)均為0分,而中標的水運監理所得分為滿分45分,僅此一項,中標與未中標單位就拉開了45分差距。
而海南省審計廳的調查表明,未中標的兩家公司都有大量符合得分標準的監理業績,卻在投標時未申報,投標文件與資格預審情況不相符,使水運監理所以大比分中標,3家單位因此被認為涉嫌為謀取中標而相互串通。
至此,招投標亂象仍未結束,招標人也難逃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涉嫌“蘿卜招標”。
根據招標代理城宇公司編制的監理招標文件,監理評分標準有“海南省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業績每個再加4分,滿分20分……”該評分標準以海南省區域的業績作為加分條件,“影響了招標的公平公正。”
監管流于形式,多付了數百萬元工程款
在海南省審計廳的報告中,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截至2012年10月31日,東方城投公司應支付中基公司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款790.83萬元,最后卻支付了1143.04萬元,多付了352.21萬元;應支付廣州建港公司防波堤工程款1069.2萬元,卻支付了1193.63萬元,多付了124.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