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贈與的方式過戶房產,根據有關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免征營業稅。但是,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按受贈房產市場價格全額征收契稅,稅率為3%。
此外,贈與房屋還要經過公證,而根據有關規定,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費用按受益額的2%收取,所說的“2%”并不是商品房當下市值,而是評估價。評估價要比商品房市值低很多,但近年來北京房價翻了數倍,評估價再低,基數也不小。
賣滿五年惟一房稅費較少
到底老人房產該辦“買賣”還是“贈與”,記者到鏈家地產、中原地產等多處二手房中介公司門店咨詢,中介人員王先生給記者仔細算了一筆賬。
以某小區一套11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為例,由于房產居住已滿五年,且為惟一的住房。如果按買賣方式過戶,由于該房是滿五年惟一的普通住房,所以免征個稅和營業稅,只需繳納契稅。契稅將是過戶價格的1.5%。中介人員用過戶指導價約為21000元每平方米乘以114平方米,得出過戶價約為230萬元,再用230萬元乘以1.5%,得出需繳納的契稅為34500元。
如果按贈與方式過戶,需繳納契稅和公證費。契稅為市值的3%,230萬元乘以3%等于69000元。公證費為評估價的2%,用鏈家地產網站給出該房的評估價417.44萬元乘以2%,得出83488元。該房需繳納的契稅和公證費的總和為152488元。
也就是說,對居住已滿五年,且為惟一的住房,老人將房子“賣”給子女,僅需繳稅34500元;而老人將房子“贈與”子女,要繳納的契稅和公證費的總和為152488元,要交的稅費高出了11.79萬多元。顯然,買賣方式更劃算。(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