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只能扮演裁判員角色,而不能再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既制定規則,又從事具體事務。否則,權力尋租的問題就不可能得到解決。
在推進城鎮化建設過程中,防止地方政府及其官員為撈取政治利益而進行的權力尋租,是必須切實抓好的一個關節點。與政治利益引發的權力尋租相比,經濟利益產生的權力尋租,更加猖狂
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這既是至理名言,也是最難找到有效破解手段和辦法的難題之一。
中國如此,其他國家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像中國這樣正處于轉型期的國家,由于權力監督失控、權力尋租等留下的腐敗空間和引發的腐敗問題,可能更多一些、更嚴重一些。
眼下,中國正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以城鎮化推動現代化,以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的繁榮,實現“中國夢”的偉大目標。
但是,從過去30年、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的發展經驗以及需要吸取的教訓來看,要想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沒有政府的推動,顯然是不行的。但是,政府的推動,又不可避免地會與權力交織在一起,給權力尋租等留下太多的空間,給城鎮化建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給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形成很大的阻力。
據媒體報道,近日在北京大學政府管理研究中心舉行的號脈“政府職能”研討會上,中央紀委有關人士指出,十八大以來,已經曝光公開報道的六七件省部級案件中,大部分都與開發商有利益往來。如四川省原省委書記李春城、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內蒙古自治區原黨委常委王素毅等。
透過這組數據和信息,我們至少還可以作出這樣一些判斷與推測。首先,“已經曝光和公開報道”這一邏輯性很強的說法背后,可能隱藏著更多已經掌握證據或正在立案調查,只是尚未公開曝光和報道的信息。這也意味著,一場十分嚴厲的整肅風暴可能剛剛開始;第二,整肅風暴極有可能以房地產開發和城市建設為突破口,殺開一條血路,為下一步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打下良好的基礎;第三,既然省部級高干在這場整肅風暴中都沒有僥幸過關的機會。那么,作為城鎮化建設主要組織者的市、縣兩級政府,在本次整肅風暴中,也不可能僥幸過關。誰害病、誰吃藥的老話,也極有可能在貪官中再次得到驗證;第四,從新的一屆中央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大力倡導政府職能轉變,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大力推進市場化建設來看,今后,在推進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也一定會把規范權力運行、防止權力尋租等作為關鍵工作來抓,而不是此前經常出現的“一陣風”。對各級官員、特別是掌握著實權的官員來說,將是嚴峻的考驗。
事實也是如此,雖然城鎮化建設也不可避免地需要進行城鎮建設、城鎮改造、房地產開發等,但是,它決不能再延用過去那種大規模、亂象式建設模式,讓權力可以肆無忌憚地在建設過程中尋租,而必須依據經濟發展規律,按照市場經濟規則,由市場來調節和支配,而政府只能扮演裁判員角色,而不能再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既制定規則,又從事具體事務。否則,權力尋租的問題就不可能得到解決。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權力尋租現象呢?筆者認為,重點要抓好兩個關節點。
第一個關節點,就是政治利益帶來的權力尋租。切不要以為,權力尋租只與經濟利益掛鉤。政治利益帶來的權力尋租,有時候比經濟利益更為可怕、更加危險。因為,從過去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類案件來看,絕大多數都是與城市建設速度太快、規模太大以及房地產市場無序發展有關。而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就是因為地方政府及其官員過度依賴城市建設與開發的政績效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