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高官的“房”事
2000年以來,省部級高官貪腐案半數涉房地產
9月22日,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經法庭審理查明的受賄事實之一為:薄熙來利用職務便利為實德集團謀取利益,明知并認可薄熙來之妻薄谷開來、薄熙來之子薄瓜瓜收受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財物折合人民幣19337930.11元。這其中就包括2001年薄谷開來用其收受徐明給予的購房資金,以2318604.7歐元購買的位于法國尼斯地區戛納市松樹大道7號的楓丹·圣喬治別墅。
9月24日,58歲的山西女商人、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原名丁書苗)涉嫌行賄、非法經營一案開庭審理。丁羽心是鐵道部系列腐敗案的重要人物,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兩項犯罪均與她有關。而在今年7月8日,劉志軍案審判長答記者問時曾指出:“劉志軍濫用職權使得丁羽心等人謀取利益30余億元,對此辦案機關在辦理丁羽心案等其他關聯案件時扣押、凍結了丁羽心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大量現金、股權、房產、書畫等物品,此前媒體報道中所提374套房產、現金等均包括在內。”
近年來,官員涉房,屢見不鮮。9月3日開庭審理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楊漢中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一案,檢察院起訴意見書顯示,在楊漢中直接或伙同親屬、情婦、司機收受索取的4037余萬款物中,涉及房產共計21處;2011年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涉嫌受賄案一審判決,張家盟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五個單位或者個人在企業經營、解決項目用地、房地產開發、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項上謀取利益。而多名在黨的十八大后落馬的高官,都不同程度地與房產有關。
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設領域腐敗頻發,交通局長頻頻落馬。而近年來,國土局長的落馬節奏顯然快過了交通部門,這充分表明房地產利益鏈已經成了當前經濟腐敗案件中居高不下的一個毒瘤。”而在高官落馬軌跡中,索房、買房、因房牟利……頻頻出現在房地產業利益鏈的各種環節,甚至有的高官落馬,主要原因就是涉“房”太深。
一系列高官落馬顯示了國家反腐的決心,而斬斷房地產灰色利益鏈能極大地遏制腐敗,并最終消除房地產業的黑色成本,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價。斬斷房產腐敗利益鏈,可從住房信息聯網入手,逐步推進到住房普查、公示等環節。
十八大以來多名落馬高官涉“房”
據官方公開信息,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有8名省部級官員落馬,他們是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四川省原副省長郭永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
這些落馬高官目前大多正在接受調查,而在公開信息或是媒體報道中,已有不少信息表明,他們中的大部分涉及房地產。
2012年12月初,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據媒體報道,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間,在北部城區改造過程中,五龍山項目被一家名為成都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方式競得。而據工商資料,上述公司的主要股東均來自黑龍江,即李春城老家。據悉,與李春城案關聯,多位涉及房地產業務的企業負責人紛紛落馬。李春城的落馬,與其深入涉足房地產業密不可分。
2013年2月8日,中紀委對外宣布,經查,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貴重禮品;對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生活腐化。據此,對其立案檢查。據媒體報道,所謂“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就有周鎮宏為親屬投機房地產牟利的影子;另外,“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的爆發也與一宗優質地塊的爭奪分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