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土、建筑、規劃等法規,建設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四證。但在西安市戶縣,一項名為東城花園的保障房性住房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四證一個都沒有,主體工程已經竣工。
家住戶縣的張先生反映,他想在縣城東郊正在建設的東城花園購買經濟適用房,卻沒有在該項目公示牌上看到國土、城建等手續,心中十份疑惑,不知道敢不敢買?
1月6日,記者來到位于戶縣東郊五竹鎮青西村南的東城花園工地,只見幾棟樓的主體框架已經建好,其他幾棟正在建設。工地圍墻上的公示牌顯示,東城花園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建設單位為戶縣住房保障中心,規劃總用地面積為254畝多,規劃總建筑面積約50多萬平方米。
隨后,記者來到戶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求證東城花園的相關手續,設在該局的戶縣住房保障中心耿主任等接受了采訪。據耿主任講,東城花園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用地手續省國土局預審已經通過,已繳納了耕地開墾費,正在辦理土地使用證,至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也正在辦理中。
記者問道,按照建筑法規,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就應當辦理施工許可證,為啥該工程未辦理任何證件就快要建好了呢?耿主任回答說,因為該項目是保障性住房項目,上級相關部門時常檢查評比,為了趕工程進度,就采用了邊建設邊辦理手續的辦法。
法規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視點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