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稱病人的危險性不能以是否犯過事、傷過人來衡量
出逃的精神病人王某背負人命案,他的回歸讓人們懸著的心暫時放下。但是未來類似事件還會發生嗎?普通的精神病醫院是否勝任有“前科”者的收治?對此,廣州的精神衛生專家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昨日,廣東省精神衛生研究所所長賈福軍表示,廣州有專門收治像王某這類有過“前科”的病人的機構,如民政局或公安部門下屬的精神病院,他們不宜住在廣州市精神病醫院(廣州市腦科醫院)。
廣州市精神病醫院醫務科科長郭建雄稱,不同類型的精神病人送去什么醫院只有大致的區分:經過法院宣判因患有精神病而不負刑事責任、但需要進行強制治療者,一般送去公安系統下面的安康醫院或者其他專門的機構;如果病人未經法院裁定,送去哪兒并無明確規定;有經濟困難的病人,一般去民政系統的精神病院。
郭建雄稱,這種病人的危險性高低不能以是否犯過事、傷過人來衡量。公安系統與醫療系統的合作主要體現在有傷害他人危險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送院治療上,入院后他們和其他病人一起治療,公安并沒有派人參與醫院管理。
重性精神病病人往往不承認自己有病,就會有出逃的想法。王某出逃不是絕無僅有,前些年就有武漢的精神病人逃到廣州,稱自己“被精神病”。郭建雄稱,一些聰明的病人逃出去的機會更大一些。郭建雄稱,社會上對精神病人的歧視甚至妖魔化很嚴重,以為他們都具有高度攻擊性,其實得到及時治療后,他們可以回歸正常社會,人們不能指望把他們永遠關起來。
廣東重性精神病人
六成缺乏規范治療
有調查顯示,我國精神病人每年肇事的數量約1萬多起。賈福軍此前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國內有些地區接近八成的患者未接受規范治療,情況相對較好的廣東有重性精神病人約120萬人,也有六成患者缺乏規范治療。問題的關鍵在于對精神病人進行準確登記難度很大,大量病人“隱姓埋名”,拒絕有關機構的常規訪視。郭建雄稱,廣州的精神衛生資源配備遠不如日本等發達國家,各種原因導致病人得不到及時治療。 (記者伍君儀 通訊員伍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