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4月22日電 (記者 戚亞平)記者22日獲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將進一步加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不斷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全面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根據新疆兵團教育局已經制定印發的《兵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新疆兵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面向大眾、不以營利為目的、收費較低、辦園規范的民辦幼兒園。具備符合規劃要求、資質合格、條件達標、收費較低并合理、管理規范、質量較高等條件的,就可參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辦學認定。
記者獲悉,新疆兵團將以師(市)為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辦法,符合認定條件的幼兒園向師(市)教育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各師(市)對初步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告,接受廣大家長和社會監督,無異議后向社會公布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名單、收費標準等,并授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牌匾。各師(市)教育局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最終報新疆兵團教育局備案。
該《辦法》規定,新疆兵團將對獲得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提供支持政策,國家和新疆兵團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資金,重點用于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工作開展較好的師(市)給予適當獎勵性補助。各師(市)教育局將從公辦幼兒園專業教師中挑選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教師,定期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支教或從事管理工作,通過“傳、幫、帶”提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保教水平和管理水平。
《辦法》還要求,對經過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與公辦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享受同等的培訓政策,接受學前教育教師培訓。每所兵團示范性幼兒園至少結對幫扶一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并在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據了解,新疆兵團將通過建立健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預決算制度,加強質量管理和社會監督等辦法,加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管理。經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自愿退出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師(市)教育部門提出申請;退出后,在園幼兒收費標準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