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著名高校學生食堂管理員余某,借負責為學生飯卡充值的機會,利用充值系統漏洞,私自截留充值款約9.4萬元。記者昨日獲悉,海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余某有期徒刑3年半。
余某是北京一高校后勤中心聘用的食堂管理員,負責為學生的飯卡充值、掛失等工作,并每周將收取的現金結算給財務人員。
飯卡充值方式為用pos機充值。一個偶然的機會,余某發現,還可以用電腦主機進行飯卡充值,而飯卡管理系統并不顯示、記錄主機增值的數額,財務人員較難發現。
利用這一漏洞,自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余某共截留、侵吞充值款約9.4萬元。他將截留的錢用于自己和女朋友的日常消費。2012年7月,學校發現食堂經營出現虧損,日常流水與充值總額存在較大差距并展開調查。
在調查中,余某主動交代了自己截留錢款的事實,并分批次將充值款返還學校。后來,余某主動到檢察院自首并接受調查。公訴機關指控,余某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此案開庭審理時,余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余某的辯護人在庭后提交書面辯護意見,認為余某不屬貪污罪主體,其行為屬于職務侵占。最終,海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余某有期徒刑3年半。(記者 張淑玲 通訊員 文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