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吳江區(qū)法院受理了一起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案件,原告是一位年僅9歲的外來民工子弟,起訴其之前就讀的流動兒童少年學校教育點,稱該學校未能盡到教育、管理職責,致使其受傷、影響學業(yè),要求教育點及其負責人賠償醫(yī)療費等各種損失14000余元。
2013年5月2日,王某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與同伴一起在教室內玩耍,不慎將手臂摔折,當時負責授課的老師并不在教室內,后由其班主任送往衛(wèi)生院治療,因其病情嚴重,輾轉至吳江第一人民醫(yī)院、蘇州兒童醫(yī)院治療。受傷后一直休學在家,落下了課程,只能轉入其他學校復讀。受傷兒童的家長曾就損失問題與該教育點協商,但雙方沒能達成協議,只能到法院起訴。吳江法院已立案受理,不日將開庭審理。
據統計,目前吳江區(qū)外來流動兒童的數量超過3萬名,其中,40%在公辦學校就讀,其余則在30多所外來工子弟學校和流動兒童教育點就讀。相比于公辦學校,外來工子弟學校教育點校園設施不夠完備,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近期,吳江法院已受理多起發(fā)生在校園內的人身傷害案件。對此,法官呼吁社會各界共同關注流動兒童的教學問題,盡力幫助他們完善校園設施,提高管理水平。(通訊員 姚燕彬 龔悅 記者 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