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稱有關系,可以幫人代辦免試駕駛證,一幼兒園園長先后騙取多名家長錢財。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甘某惠為原中山市東升鎮某幼兒園副園長兼班主任。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期間,甘某惠虛構可以代辦免試駕駛證的事實,先后詐騙十余名家長,收取“辦證費”共計人民幣99400元。案發前,甘某惠已退還被害人共計人民幣72800元。2013年7月2日,甘某惠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后主動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
甘某惠稱自己在利益驅使下,趁家長接送小朋友上下學的時機,當面宣講或者利用班級QQ群發布信息等多種方式,多次向家長宣稱自己有關系,可以幫忙代辦駕駛證。
法院認為,甘某惠積極退賠部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經審理,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記者張翔宇 通訊員李世寅、郤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