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丹
廣州市教育局日前發布了《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征求意見稿》,強調公辦學校不準招收擇校生、不準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奧賽成績不得作為升學依據等“十不準”招生原則。同時指出,民辦初中“小升初”在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提前招生視為無效。
“小升初”,已與中考、高考并列為“人生三大考”。雖然教育部早已三令五申,反對各種形式的“小升初”考試。而實際上,“小升初”的各個主體:學校、家長、培訓機構早已對一切“潛規則”心知肚明。有調查顯示,家長在孩子“小升初”擇校準備階段的花費平均為4.4萬元。按照法律規定,“小升初”必須依法免試,就近入學,但這一規定似乎名存實亡。人們紛紛發現,電腦派位、就近入學,這唯一“合法”方式卻成了一種墊底的升學辦法。家長們經常是在嘗試了各種考試與推優特長、動用各種關系之后,才無奈不甘地等待“命運抉擇”。這些年能動用關系擇校的人已經越來越少,廣州2010年開始就提出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義務教育擇校問題,到2012年要降到10%以內。此次更直接規定,公辦學校不準招收擇校生,這與教育部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規定相一致。在教育部此前的八大措施中,備受關注的便是將制止跨區域招生和收費,并少有地為非正常跨區域招生設定上限。
教育部出臺治理措施的初衷,是為了維護教育資源的平均分配,這也是地方出臺政策的核心。現實卻是,只要教育資源存在不均衡,只要還有一點點政策“空隙”,便不能阻擋人們繼續擇校的熱情。廣州這次《征求意見稿》并沒有把外國語學院和民辦學校納入其中,但是今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關于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有關問題的意見》,規定“無論公辦還是民辦學校,接受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都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進行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必定是今后努力的方向,如果取消民校考試,應該有可行可替代的招生操作方案。事實上,自從廣州有了“名校辦的民校”,“小升初”的擇校考才徹底火了起來。為了讓孩子能多些入讀名校的機會,瘋狂的家長們都會提前給孩子四處報名。在每年的民校考試中,不少學生置身于“車輪戰”中,“大小聯盟”、單考、公校擇校、外國語學校考試等,一個接一個,不少考生手持多張準考證,多趕考一次對他們來說意味著多一次擇校的機會。
不把民校納入“不準考試”的框框內,擇校便將事實上繼續存在。民校不拿考試成績來考核,又將憑什么招收學生呢?高考制度一考定終身,盡管飽受批評,但迄今沒有比高考更公平的制度來取代它,如今高考一直在改革,也限于把一考換成多考,不再憑一次考試成績決定命運,歸根結底,考試的方式并沒有變。從另一方面看,將近30所“名校辦民校”占了廣州優質初中的大半壁江山,中考的成績也穩居前列。然而,學生尋找名校優質資源的同時,也是名校尋找優質生源的過程,是不斷增強的生源素質在一直推動學校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均衡的不僅僅是學校資源,更是學生資源,這導致好的往往越好,差的容易越差。免試派位的方法反而解決了這種不均衡的因素,讓學校資源與生源都能更公平分布。
如何遵循免試原則,保障教育的均衡和公平發展,又能保障民辦學校的特色和自主辦校,需要更合理細致的方案。教育公平,必然是學校與學生之間一個雙向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