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因時任臺灣空軍司令的陳肇敏等8名被告,被檢方以追訴權時效完成,處分不起訴,臺灣高檢署去年7月發回臺北地檢署續行偵查,今年1月傳訊8名被告,不排除近日再傳喚。
據了解,陳肇敏接受偵訊時,仍稱不知當時江國慶遭刑求,其余被告也否認刑求。
據指出,時任臺灣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的曹嘉生及軍事主任檢察官趙臺生、檢察官黃瑞鵬,以唯一死刑的強奸殺人罪起訴江國慶,江最后被判死刑并槍決,檢方要厘清曹、黃是否構成濫權追訴致死罪。
此外,不具追訴犯罪職務的陳肇敏及反情報部隊的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等人,以執行禁閉替代羈押,可預見江國慶被判處死刑的結果,陳肇敏等人是否構成私行拘禁致死罪。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陳肇敏等人觸犯上述兩罪,因追訴期都是20年,檢方將因追訴時效未消滅,重新追訴,否則仍以不起訴結案。
江國慶冤死案,去年檢方認為柯仲慶等臺灣軍官涉犯強制、恐嚇及濫用職權凌虐罪,但已超過追訴時效,陳肇敏也未構成私行拘禁罪,都處分不起訴。江國慶母親王彩蓮聲請再議,臺灣高檢署認為偵查尚未完備,發回續查。(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