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改革出臺后,新老制度的銜接問題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請您為我們解讀一下這方面的政策措施。
郝萬祿:應該說,保持政策制度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是任何一項改革施行所要遵循的基本理念。按照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的原則,新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從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確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分兩種情況,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要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比例參照國家相關政策設計,最大化地保障退役軍人經濟權益。改革后,之前出臺的《關于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干部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和《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已不合時宜, 應該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