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德國“豹”-2坦克
據德國《明鏡》周刊網站5月7日報道,德國政府再次批準了德國軍工業在沖突地區的一筆頗具爭議的交易。聯邦議院安全委員會通過閉門會議,批準德國萊茵冶金公司向印度尼西亞出口104輛“豹”-2坦克、4輛裝甲回收車、3輛裝甲架橋車以及3輛戰斗工兵車。除上述裝甲車外,萊茵冶金公司還將向印度尼西亞出售50輛“黃鼠狼”1A2型步兵戰車。
印度尼西亞早已表明購買意向,但德國政府此前一直不露聲色。印尼曾首先向荷蘭求購“豹”式坦克,但荷蘭議會考慮到印度尼西亞的人權狀況未予批準。
萊茵冶金公司對聯邦國防軍使用的“豹”-2型坦克進行了優化,為其配備了適用于居民區巷戰的保護裝置和系統。印度尼西亞對該版本坦克很感興趣。
德國開始逐步改變過去嚴苛的武器出口規定。過去奉行的原則是,只有當武器很難被用于干涉國內沖突或違反人權時,方可批準向有爭議國家出口護衛艦、快艇或潛艇。但坦克出口在過去始終被視為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