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約》、《指南》寫入合同,意味著文明出游由道德要求變成合同義務,游客一旦違反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除了強制性方法外,導游、領隊應創新工作方式,讓游客能夠主動踐行文明旅游
◆提升中國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質的要求納入導游資格考試、旅行社日常培訓和年度培訓考核中,同時建立文明旅游獎懲制度
8月13日,山東召開出境游組團社工作會議,研究安排提升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質等工作。會議強調旅行社企業要將《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下簡稱《公約》)和《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下簡稱《指南》)作為旅游合同附件,在簽訂旅游合同時著重向游客進行說明。這意味著,在執行多年的行前說明會制度之外,旅行社將借由合同約束力在引導游客文明出行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近年來,山東旅游業快速發展,尤其是出境旅游,增速達到30%以上,其中由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游達到172.57萬人次,出境游收入在全省旅行社旅游業務營業收入總量中的比例達到四分之一,已發展成為旅游消費的熱點和重點。廣大游客在出境旅游中廣泛傳播了中華文明和好客文化,但同時也有部分游客素質修養不高,存在隨意插隊、隨地吐痰、亂寫亂刻、大聲喧嘩等不文明行為,有的甚至嚴重影響我國國際形象。如何減少這些不文明行為發生,在團隊出游中承擔主要監督責任的導游、領隊包括他們所在的旅行社,一直以來摸索出了不少經驗和做法,行前說明會制度就是其中的一種。
將《公約》和《指南》單頁發放給游客,向游客介紹目的地有關情況、法律規定、旅游注意事項等,并在導游詞中加入倡導文明旅游的內容,這是山東嘉華文化國際旅行社導游王健每次出團前都會做的事。記者采訪發現,還有旅行社會選擇現場說明、電話說明、電子版出團通知書相結合的方式確保萬無一失,這種做法在具備正規資質的省內旅行社已十分普遍。
然而事實證明,導游、領隊等旅行社相關人士在行前說明會制度的執行方面或許能做到“萬無一失”,游客不文明行為卻從未因此銷聲匿跡。埃及神廟刻字、薰衣草田打架、盧浮宮前泡腳等話題接連挑戰國人神經,散客或團隊雖已無從考證,但至少說明向游客灌輸文明出游理念、幫游客樹立文明出游意識尚且需要更加有效的做法。
《公約》、《指南》寫入合同,這項新規定有望為游客不文明行為戴上“緊箍咒”。齊魯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陳瑞福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意味著文明出游由道德要求變成合同義務,有了強制性,游客一旦違反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也有些不文明行為并不牽涉道德問題,而是同中國游客的習慣有關。如未經允許采摘花朵,旅行不自帶牙刷和筷子,給當地人拍照未能事前征求對方同意,把馬路當成自家的幾個人并排走,在博物館參觀時忘記把包背在胸前以至于一個轉身蹭掉一件千年文物。針對這一情況,會議要求山東各市充分利用當地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明旅游宣傳普及和實踐活動,在全社會形成文明出游的良好風氣和氛圍。
會議還提出,各組團社要將行前告知擴展至全程引導,在導游、領隊中形成“先知、會管、常提醒”的帶團工作方式,導游、領隊要以身作則,并及時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為。
“旺季我們會采取網絡培訓的方式,淡季采取現場集中培訓的方式。”青島中青旅國際旅行社導游工作室總經理佟曉紅認為,目前旅行社通過建立統一管理、培訓、考核和質量監督體系,讓導游及時跟上目的地政策法規變化,實現以身作則已不是問題。大多數導游不再對游客的不文明行為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容忍態度,有時甚至“管閑事”管到別的團隊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