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華盛頓7月28日電 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28日發表聲明,指控杜克大學及其法律期刊《杜克法律雜志》優待少數族裔違反1964年《民權法案》,宣布對其展開“種族歧視調查”。
聲明說,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禁止接受聯邦財政資助的教育項目或活動存在針對種族、膚色和國籍方面的歧視,否則可能導致失去聯邦資助的后果。對杜克大學的調查正是基于近期有報告指稱其存在種族歧視行為。
聲明說,美國教育部長琳達·麥克馬洪和衛生與公眾服務部長羅伯特·F·肯尼迪已聯名致信杜克大學領導層,指控該校“在招聘、招生和獎學金發放決策中存在種族優待行為”,《杜克法律雜志》在挑選編輯時偏向少數族裔候選人。信中要求杜克大學審查并改革其相關政策,并向政府保證將切實執行新政策。
該信件責令杜克大學成立一個由杜克大學理事會授權的小組,以促使杜克大學和聯邦政府能夠迅速采取行動,“共同解決該校涉嫌侵犯民權的問題”。
今年4月,美國教育部和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已對哈佛大學及《哈佛法律評論》發起類似調查,原因同樣是有報告稱其存在“種族歧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