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隱形打擊報復”,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朱德才將其稱為“玻璃小鞋”。他說,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企業領導人權力不斷擴大,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也呈現多樣化形式,有些打擊報復行為已披上合法化的外衣,很難作出界定。在實踐中,常常出現舉報人舉報后被穿“玻璃小鞋”情況。如借優化組合、聘用合同期屆滿、提級晉升工資、發放獎金等機會將舉報人轉崗、下崗、解聘、不提級、不晉升或扣發獎金,還有的辭退甚至開除;授意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而作出行政決定,對舉報人作出不公正的處理,如利用舉報人工作中的缺點,借題發揮,對舉報人作出不恰當的處理等等。
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祖偉認為,“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現象的漠視、不作為甚至姑息遷就,不僅會嚴重挫傷廣大舉報人的積極性,還會助長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邪惡氣焰”。
匿名舉報居高不下
遭遇“隱性打擊報復”難獲救濟的問題的存在,導致了匿名舉報者的不斷增多。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早在2001年就開始建立網絡舉報平臺,但舉報線索卻在2002年后持續下降,直至2009年才開始扭轉。其原因在于2009年6月22日全國檢察機關統一開通12309舉報電話。12309開通近1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受理網上舉報案件29萬件,其中舉報縣處級以上干部人數達到7074人。
來自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統計也證實:12309統一舉報電話開通后,改變了河南省檢察機關舉報線索連續4年下降的態勢,首次出現回升。2009年以來,河南省檢察機關共受理舉報線索16093件,初核1362件,移送立案719件。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在群眾舉報線索回升的同時,也出現了匿名舉報居高不下的情況。
來自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的統計數據表明,近年來,在向江西省檢察機關遞交的控告舉報中,匿名比例偏高:2008年各級檢察院受理本院管轄線索共4489件,其中匿名舉報2745件,占61.1%;2009年各級檢察院受理本院管轄線索3726件,匿名舉報2203件,占59.1%;今年第一季度,各級檢察院受理本院管轄線索690件,匿名舉報404件,占58.6%。
朱德才認為,出現如此高比例的匿名舉報,一方面反映出舉報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有所增強,另一方面則顯露出舉報人對檢察機關的不信任。
立法保障舉報人權利鼓勵反腐
“群眾舉報是加強監督、遏制腐敗、打擊犯罪的重要手段。但是,當前我國對舉報人的保護在立法領域存在明顯的缺陷和疏漏。”羅守梁說。
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鄒平學在參加“中國2010年檢察舉報論壇”時也提出這樣的觀點。他認為,“盡管我國對公民舉報權的保護,在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和其他法規中有一些原則性的規定,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以及其他一些國家行政執法部門也都制定有各自相關的舉報保護規定,比如最高人民檢察院在1991年就制訂了《關于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但它畢竟只是檢察系統的內部規定,不是國家法律,而且許多規定過于原則和粗疏,可操作性差,實踐效果有限”。
鄒平學說:“總的來看,現在還沒有在法律層面明確國家應當向舉報人承擔何種責任,沒有明確舉報人和受理舉報機關之間的法律關系性質,沒有突出以保護舉報人權利為原則的系統的制度和程序建設,有關規定或失之于原則和抽象,或失之于分散和凌亂,不利于保護舉報人的權利和鼓勵人民群眾與腐敗行為做斗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