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數據擬于2011年4月底公布
據了解,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從2008年開始到2010年10月底,歷時兩年多,主要包括建立各級普查機構、擬定工作計劃、制定普查方案(制度)、試點、落實普查經費、籌備普查物資、開展宣傳動員、選調培訓普查員、進行戶口整頓摸底等工作;第二階段為普查登記復查階段,從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歷時1個月,主要包括普查員入戶登記、復查和事后質量抽查;第三階段為數據整理和發布階段,從2010年12月至2012年底,歷時兩年多,主要包括數據快速匯總、普查表編碼、數據錄入、審核匯總、發布主要數據公報、普查資料開發利用等。
人口普查需要了解公民的哪些信息呢?
據介紹,這次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登記全部內容,這次普查中,將抽取10%的住戶登記人口普查長表,其余90%的住戶只登記普查短表。普查短表有18個項目,包括人口和住戶的基本狀況和受教育程度等;普查長表有45個項目,除了短表的內容外,還包括人口的遷移流動、身體健康、婦女生育、就業和住房情況等。另外,境外人員要登記境外人員普查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人口普查的匯總資料,除依法保密的外,應當予以公布。
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計劃在2011年4月底公布人口普查的主要數據,由國家統計局以公報的形式發布。內容主要包括全國總人口和一些主要結構數據。2011年底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數據的匯總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要數據應于國家公報發布之后發布。
“人口普查需要廣大普查對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們希望大家都能積極參加人口普查登記,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有關負責人最后說。
新中國的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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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經成功進行過五次全國人口普查。
1953年,為了配合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同時,也是為了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制定,我國政府決定以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內容包括本戶地址、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與戶主關系等6項。
1964年,我國經濟經過調整后出現了全面好轉的形勢,為了第三個五年計劃和長遠規劃的制定,我國政府決定進行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標準時間為7月1日零時,普查內容共9項,除保留上次普查的6項外,又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職業3個項目。
1982年,在結束了十年動亂,經濟健康發展的情況下,為了給國家制定政策和計劃提供準確、詳細的人口數據,我國政府決定以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內容增加到19項,并第一次使用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
1990年,為了檢驗“七五”計劃執行情況,制定“八五”計劃,并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依據,我國政府決定以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為了應對人口遷移和流動數量的增多,普查內容在上次普查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五年前常住地狀況和遷來本地原因兩項,達到21項。
2000年,為了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更好地向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勝利邁進,我國政府決定以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這次普查有許多新特點:一是增加了普查內容,共計49項,分為按戶填報的項目和按人填報的項目,比上一次普查增加了28項;二是第一次采取長短表的技術;三是改變了常住人口的標準;四是改變了普查時間;五是增加了“暫住人口表”;六是首次采用光電錄入技術;七是建立了人口地理信息系統。 據西部網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