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長江常州段水域浮出一具女尸,常州、揚州兩地警方聯手,30小時偵破此案。令人想不到的是,兇手竟是和死者相濡以沫8年的丈夫任某!本月13日,任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在揚州市中級法院受審,庭審中他哭著讀完了1000多字的《悔過書》,把原本和他“敵對”的岳父母都感動了,請求法院“刀下留人”。20日,揚州中院判被告無期徒刑。
殺妻拋尸長江,謊稱“離家出走”
去年8月6日,長江常州段赫然發現一具無名女尸,該女尸被被褥包裹著,手腳被鐵絲和繩索死死捆綁。常州警方接警后,認定為一起殺人拋尸案,隨即展開調查。經DNA比對,死者系家住儀征的王某。常州警方隨即與儀化警方聯系,要求協查。儀化警方圍繞王某的居住地點、社會關系、工作生活軌跡等展開調查。經偵查發現,王某34歲的丈夫任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我妻子8月1號就離家出走了。”面對民警的詢問,任某顯得很“淡定”,他表示妻子有離家出走的“前科”,這次又“不辭而別”了。民警步步緊逼:“你怎么知道是離家出走?妻子不見了,你為什么不報警?”任某的回答出現漏洞,幾個回合下來,如實交代了殺妻的罪行。任某表示,7月30日妻子一夜未歸,7月31日晚上回到家中,8月1日凌晨,兩人為房產證“改名”的問題產生矛盾。原來,他們住的房子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任某父親的,如果名字改成任某,任某8歲孩子上學就能節省6000元借讀費。而任父委婉地表示,愿意拿6000元給孫子交借讀費,孝順的任某最終想讓父親只掏一半,但遭到妻子王某的反對。兩人開始爭吵,并說了一些過激的話,被氣得眼紅的任某掐住王某脖子,幾分鐘后王某沒了呼吸。任某后來租來了車,買來繩索等工具,將妻子尸體拖到江邊,拋尸長江。
岳父母被感動,請求“刀下留人”
13日,任某穿著橙黃色的看守所“號服”,走進了揚州市中級法院被告席。庭審中,任某一直流淚,對公訴人指控的殺人事實供認不諱。在法庭申述時,他流著悔恨的淚水,讀出了5個多月來對亡妻及其所有親屬的心聲。“對犯下的罪行追悔莫及,如果老天能讓我的妻子死而復生,我愿意跪在她面前,為她做一切,祈求她的原諒,也為我自己贖罪……”任某用顫抖的聲音一個字一個字地念著,旁聽席上的人捂住了嘴,淚水從他們泛紅的眼圈中落下。任某稱,殺害妻子后,他曾經想過自首,但是害怕8歲的孩子以及年邁的父母無人照料,于是抱著矛盾的心理一天天熬日子,直到被抓。
“我至今也不敢相信是自己親手殺害了妻子,我最親最愛的人……如果今生還有機會,我會做牛做馬替妻子孝敬她的父母,把他們當成我的親生父母,盡一個兒子應盡的義務……”在《悔過書》中,提到最多的詞就是“內疚”、“自責”、“悔恨”等,雖然這份愧疚遲來了,但依舊讓旁聽席上被害人的親屬感受到了些許暖意。
13日的庭審中,公訴方表示,這起血案本不該發生,都是因為不冷靜、不理智地處理普通的家庭糾紛而造成,王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建議量刑死緩。任某的辯護律師則建議判處任某無期徒刑,因為他屬于間接故意犯罪,無預謀、無策劃,且任某尚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撫養照料。由于案情重大,法院當天未當庭判決。第一次庭審后的第5天,任某的岳父母向法院送來了《諒解書》,請求法院給女婿無期徒刑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