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郝師傅:后來我們才慢慢地自行地組織這些,我們才開始跑水、跑天然氣。
記者:都是業主自己弄的?
業主郝師傅:嗯,都是我們自己跑的。
在業主們的爭取下,自來水雖然接入了市政管網,但由于當時開發商鋪設的水管存在質量問題,隔三差五爆管,業主們還是經常飲用不達標的自備井水。
麗舍春天小區二期物業公司經理彭偉:水管爆管是壓力太大了。
記者:那是什么原因導致爆管的?
彭偉:這邊的話可能和當時工程質量有一點關系,不能說一點關系都沒有。
小產權房業主維權的尷尬事
從2009年入住到現在,將近四年的時間過去了,就是因為很多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麗舍春天小區的住戶和物業公司的積怨越來越深,在這樣的背景下下,住戶們商議成立業主委員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因為房屋產權的性質問題,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事情遇到了很多尷尬的問題。
2012年年初,麗舍春天小區一期的住戶們打算成立業主大會。但由于他們買的是小產權房,這事剛一啟動就遇到了麻煩。
業主陳師國:成立業主委員會我們也是經過十三個代表組成了一個組織,下來報街道辦,始終是一推再推,沒有給個確定的回復的東西。
那么,當地街道辦為什么不批準麗舍春天小區一期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呢?
草灘街道辦工作人員:他那房是無產權的,小產權房。他憑啥成立業主委員會,你成立業主委員會,哪個部門批準你成立業主委員會。
街道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小產權房不屬于房管部門管理,而成立業委會必須到房管部門的備案登記。所以,麗舍春天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不具備前提條件。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業科工作人員陳萬生:小產權房因為本身不是合法建筑,它本身不合法,就不存在,不受法律保護,不在這個范疇。購買違法建筑的房主,我個人認為,不存在權益問題。
按照這兩個單位工作人員的說法,麗舍春天小區一期業主購買的是小產權房,不具有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名分”,所以,沒辦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就是說,不能成立業主大會。據了解,目前,小產權房在西安的住宅市場中占到了五分之一,這些小區的業主維權都會遇到麗舍春天小區一期業主的尷尬,那么,他們的權益是不是就沒有辦法維護呢?我們來聽聽評論員周興武的看法。
評論員周興武:業主在維權的過程中處處受到尷尬的境地,原因是什么呢,因為我們國家法律的基本原則是保障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那么在這種情況存在下,我們的業主肯定在各個方面,自己的財產權主張權利的時候,會受到巨大的障礙。我們建議業主還是要成立一個相關的、類似的這么一個管理機構,來管理社區的公共事務,同時我們的基層組織也依據基層的管理要求,對我們這個機構進行引導,讓它在合法的范圍內能夠行使自己的權利,平衡各方的利益,也就是說在法理之外情理之中,很好地讓我們的業主盡可能地將自己的權利進行很好地維護。
應該說,小產權房的很多物業管理問題是先天性的,住在這些小區的業主維權難是一個現實而又普遍的問題,單靠業主們的主觀努力解決不了小區管理的問題。所以,當下最有效的恐怕還是要相關部門通過調研,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來明晰業主的權利,讓這些小區的業主維權不再難。(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