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鄰居跳廣場舞放音響過大影響了自己休息,56歲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雙筒獵槍朝天鳴槍,其還放出自己飼養(yǎng)的3只藏獒沖散跳舞人群。昨天上午,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在昌平法院受審。
昨天上午9點,施某被帶入法庭。據(jù)檢察機關指控,施某1994年至2013年8月間,在其位于昌平區(qū)的家中,藏匿雙筒獵槍一支。2013年8月30日晚上8點左右。施某因跳舞放音樂音量大之事與鄰居發(fā)生爭吵,后持其藏匿的獵槍朝天鳴槍。經(jīng)鑒定,該獵槍為制式槍支。檢察機關認為,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jù)施某說,他喜歡清靜,睡眠也不太好。原本他住在五環(huán)邊,后因為感覺路邊過車太吵,就在昌平區(qū)一個廢棄的老水泥廠附近租了一塊地蓋了個小院“躲清靜”,沒想到“到這以后更吵了”。施某說,在他院子的旁邊有個小廣場,每天早晚都有一幫人在小廣場上跳廣場舞,而且放很大的音響,“他們放的音樂低音很吵,震得我腦袋直疼,吵得我根本睡不了覺”。
因為跳廣場舞的大媽影響了自己的休息,施某曾多次和組織跳廣場舞的郭某交涉,但是一直都沒有效果。
事發(fā)當天,施某喝多了酒,聽到住家附近又開始放音樂,施某氣不打一處來,抄起家中藏匿的一把雙筒獵槍走出家門朝天放了一槍。
鄰居郭某證實,事發(fā)時施某先是拿槍嚇唬他,兩人吵了幾句,施某往回走,此后不久他就聽到“砰”的一聲槍響。朝天鳴槍之后,施某又放出自己飼養(yǎng)的三只藏獒沖進跳舞人群,將跳舞大媽嚇得四散而逃。
因郭某等人報警,公安機關來到施某的家中將其抓獲,在起獲槍支的同時,還起獲了4發(fā)未用的子彈。當時,施某因醉酒神志不清醒,警方于次日對他進行了詢問。
在說到為何朝天鳴槍時,施某說,是因為積怨已久,找不到發(fā)泄的出口,“這就跟人急了要摔鍋砸碗一樣,就想拿些東西出氣”。
公訴機關認為,施某存在坦白情節(jié),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至9個月。施某的辯護人認為,施某的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而且已經(jīng)年過半百,希望法院能夠?qū)λm用緩刑。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記者回訪
槍聲過后廣場再沒有人跳舞
昌平區(qū)老水泥廠旁邊的籃球場,從建成起不久就成了周邊小區(qū)居民們飯后跳舞的廣場。喧鬧聲、音樂聲在幾乎每晚七八點時都會出現(xiàn)。如今,這處廣場則空無一人,水泥廠旁邊的小路也成了無人路,與周邊燈光籠罩的小區(qū)形成鮮明對比。
昨日晚上七點半,北京青年報記者來到鐵路橋旁的老水泥廠。
這個廣場上現(xiàn)在只留下一個籃球筐、兩個乒乓球臺和幾排舊沙發(fā)。地面上用白色涂料在紅色的圈線邊寫著“向左”、“向右”、“放慢步速”等字樣,顯示著這里曾經(jīng)的熱鬧。
在廣場邊上不到2米處,就是幾處平房住宅,有的住宅門直接開在了廣場邊。一有人走入廣場,民宅內(nèi)的狗就不停地嚎叫。“別叫了!”主人在屋內(nèi)小聲呵斥狗的聲音隔著廣場也能聽得十分清楚。
水泥廠的值班工作人員說,這處小廣場曾經(jīng)在每晚7點30分左右便會響起音樂聲,鐵路另一側(cè)就是數(shù)個小區(qū),小區(qū)中的中老年居民很喜歡聚集到這里跳集體舞。盡管值班室離廣場有50米左右,但在室內(nèi)仍然可以聽到聲響很大。但自從鳴槍、放藏獒的事情發(fā)生后,此處晚上就再也沒人來了。
“大家都在討論這事。”該工作人員說,出事后,工作人員間聊天時互相曾說到過對此事的看法。很多人都覺得,聲音這么大,廣場邊上的民宅離廣場那么近,幾乎是在別人家門口跳舞,的確會給住在廣場邊的人帶來反感。他們中有的人倒覺得還好,因為時間一般只持續(xù)一個小時,值班時平時沒什么事,就當聽音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