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咋管理?建立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據悉,有關地方和部門正積極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機關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立規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把政府負債作為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將政府性債務狀況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范圍,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防止因資金鏈斷裂出現“半拉子”工程等。本組稿件由本報記者 楊昊霆 采寫
時政觀察
多省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有依賴
截至1月25日,全國已有不少省市區公布了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分別是北京、上海、廣東、廣西、湖南、浙江、四川等。從審計結果看,不少省份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賴。
2013年12月30日,審計署已發布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88.65億元。從各省市區公布的信息分析,有三大特點。第一,多省市區均稱“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第二,各省市區政府性債務大部分用于市政建設、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教科文衛、農林水利、生態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領域。第三,從公布的問題來看,除了債務增長較快、部分地方債務較重之外,上海、廣西、廣東、北京、湖南、陜西等省市區明確表示,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賴。
在公布審計結果及存在問題的同時,地方審計部門也提出了建議,包括完善審計制度、防范債務風險,納入考核、問責政府,嚴控舉債、嚴格程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性項目建設、降低政府性債務負擔等建議。
在地方政府中,浙江是全國最早實施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省份,開展政府性債務管理已近10年。該省的做法有:出臺債務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政府性債務計劃的編制、審批、執行和統計等做了嚴格的規定;把包括政府負債在內的全部政府性資金納入每年的審計監督范圍;部分地方嘗試引進民間資本參與政府主導的公共事業項目。(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