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8日下午,曾轟動一時的“大學生因丑殺人”案在開庭重審一年后,將公開宣判。
2010年3月30日,因被人嫌棄樣貌丑,曾經的縣高考狀元、四川某高校大二學生曾世杰在校園內持刀殺死一名女生、刺傷兩名男生。當年12月,成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后,有關曾世杰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結果成為爭議焦點。2012年3月,四川省高院以“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發回重審的判決。
昨日下午,曾世杰的辯護律師、四川舟楫律師事務所姚飛在其實名認證微博中公布了曾世杰案即將宣判的消息。記者多方核實得知,該案將在本月28日下午宣判。
案情焦點
辯護律師姚飛: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時精神異常,應重新做精神病司法鑒定
2010年12月,曾世杰“因丑殺人案”一審第二次開庭。庭上宣布了由成都蓉城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書,認為曾世杰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但曾世杰的辯護律師認為,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時精神異常,應重新做精神病司法鑒定。
二審承辦法官:曾世杰殺人的事實沒有爭議,但此案進入重審后,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
2012年3月,四川省高院作出發回重審的判決。此案重審是否與一審時的精神病鑒定有關、是否再做精神病鑒定,曾世杰案二審的承辦法官沒有更多透露,“目前曾世杰殺人的事實是沒有爭議的,但此案進入重審后,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 (綜合本報以往報道)
對話當事人:“若沒有殺人,我會是個好人”
曾世杰曾向公訴人闡述,案發當晚,同宿舍室友在客廳里看小品時捧腹大笑,“我覺得他們是在笑我,我當時就想殺人。”而在與律師姚飛見面時,曾世杰兩次回答殺人原因,都強調是因為容貌遭到嘲笑而殺人。“別人一直笑我丑,我覺得活著沒什么意思。我覺得我跟馬加爵的經歷很像”
“如果當時沒有殺人,我想我會是一個好人。”“如果改判,以后要踏踏實實做人。”曾世杰有很多“如果”,但現在他想得最多的卻是后悔。“現在想想,還是活著好些。”他說,現在讓他最放不下的還是家里的老父親。(
曾世杰的灰暗心路歷程
“難道是我自討沒趣?那你們就快點告訴我吧,別再讓我如此煎熬。 可笑?可恥?……反正大概或許人生就是早已安排好。既然冥冥中注定又何必自討沒趣,讓自己活得那么累!好好的走完這一段也就無悔了,也沒有什么大不了。”這是曾世杰案發后,記者在其QQ空間看到的文字,灰暗無助。他的空間主題也是“黯灰”,選擇的歌曲也很哀怨。
在開庭前,曾世杰向法庭遞交了一份陳述書。里面寫道:“母親去世并且親眼目睹母親被解剖的過程,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父親經常罵我……自己上大學后因為相貌、經濟方面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與歧視,加之性格內向,不愛與人交談,遇到什么事都愛憋在心里,時間長了以后,便產生了特別強烈的抑郁感與自卑心理。到后來嚴重到感覺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與我交談時的表情都是在取笑我。到后來嚴重到感覺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與我交談時的表情都是在取笑我。案發當天,我和同學們在一起看電視時,對電視里演出的小品的精彩片段,同學們都大笑不已,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覺到這種笑聲是對我的嘲笑,頓時心中產生了極度的煩躁與怨恨,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于是莫名其妙地帶上刀漫無目的地就出去了,之后頭腦一片空白,直到刺了被害人張某并被制服后,才意識到自己闖了彌天大禍……”(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