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月18日電(記者黃凱瑩)1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相關通知,對此前發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進行了調整。
根據通知,對于中高風險地區(按照當地公布的區域范圍),自確定為中高風險地區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來桂人員,作為風險排查和管理對象,返桂來桂前須提前24小時向目的地社區(村、屯)報備,在抵桂后12小時內向目的地社區(村、屯)報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措施包括:抵桂不足7天的,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5次核酸檢測(第1、4、7、10、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結束后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3次核酸檢測(第2、4、7天);抵桂超過7天但不足14天的,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次核酸檢測(第1、4、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結束后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3次核酸檢測(第2、4、7天);抵桂超過14天不足21天的,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2次核酸檢測(第1、7天)。
對于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或直轄市的街道,自確定為中高風險地區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來桂人員,作為風險排查和管理對象,返桂來桂前須提前24小時向目的地社區(村、屯)報備,在抵桂后12小時內向目的地社區(村、屯)報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措施包括:抵桂不足7天的,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次核酸檢測(第1、4、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結束后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2次核酸檢測(第2、7天);抵桂超過7天不足14天的,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2次核酸檢測(第1、7天),居家健康監測結束后進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2次核酸檢測(第2、7天);抵桂超過14天不足21天的,實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2次核酸檢測(第1、7天)。
對于本土疫情發生地所在設區市或直轄市城區,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來桂人員,作為風險排查和管理對象,返桂來桂前須提前24小時向目的地社區(村、屯)報備,在抵桂后12小時內向目的地社區(村、屯)報告。抵桂后,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2次核酸檢測(第1、7天)。
通知明確強調,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與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