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7日消息,據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原部務會成員、自治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原局長、西藏人民出版社原社長劉立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立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出入娛樂場所,參與帶有賭博性質娛樂活動;“靠社吃社”,將出版發行、書籍刊印等作為謀利工具,并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立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恥、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劉立強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