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1日電 (謝雁冰 李京澤)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1日通報,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作出逮捕決定。
周江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江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周江勇生于1967年9月,浙江寧波人,曾任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周江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兩個維護”,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他還被指“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執法司法活動”“伙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