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第151號), 2月15日發生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滿洲里公安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查處一批涉疫情類違法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殲滅戰創造了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截至2月22日,全市公安機關共辦理涉疫類行政案件43起,行政拘留24人、警告27人、罰款23人。現將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2022年2月20日5時,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孟某某、趙某駕駛車輛企圖使用偽造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通過原扎賚諾爾收費站執勤卡口,被當場查獲。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孟某某、趙某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案例二:2022年2月20日19時,扎區分局民警在執勤巡邏中發現王某某違反防疫規定,在自建平房家內聚集11人打牌。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處罰,給予另外11人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案例三:2022年2月20日16時,道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宏興家園小區5號樓106門市房內,張某梅、張某貴、王某某、高某某四人(系親屬關系)違反防疫規定,聚集打麻將消磨時間(無賭博行為)。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以上四人行政警告處罰。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本土疫情,滿洲里南區街道(中風險地區)仍未解除管控措施,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提示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主動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共同維護全市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對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義務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持續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總臺記者 張寧 楊順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