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部門發文暢通勞動者維權渠道
中新社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 張素 梁曉輝)為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暢通勞動者維權渠道,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文。
兩部門28日對外公布《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有關問題的意見(一)》(下稱《意見(一)》)。這份司法文件共有21條,涵蓋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相關問題。
兩部門相關負責人在答問時稱,《意見(一)》規范調解協議后續程序性保障,明確終局裁決范圍,完善證據、裁決事項等方面的裁審銜接規則,統一部分法律適用標準。
例如明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意見(一)》同時提出,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據悉,人社部、最高法此前曾聯合發布超時加班典型案例,提示用人單位違法用工行為風險,引導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兩部門后續將通過持續聯合發布典型案例、建立裁審信息比對制度等方式,推動各地仲裁委員會與人民法院高效、有序銜接。(完)